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集团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石家庄市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石高行审投资备字〔2024〕16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1#厂房等)规划竣工验收测绘、房产测绘及权籍测绘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河北高速集团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1#厂房等),总建筑面积约13.7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化厂房、科研孵化用房、公共服务中心、综合配套用房及功能齐全的其他公共基础配套设施等。
2.2招标范围:
(1)对河北高速集团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1#厂房等)进行位置、高度、层数、面积、退界距离、密度、容积率等关键指标实地测量与比对,并出具《验收报告》;进行实地测量房屋边长、高度、阳台、楼梯、地下室等结构要素,测算房产面积,绘制房产图表,最终形成《房产测绘报告》;土地进行位置界定、界址测量和面积测算,绘制宗地图,最终形成《不动产权籍测量报告》;协助招标人开展项目不动产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协助完成项目厂房不动产首次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产权转移、权属备案等。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取得不动产权证。
(3)质量要求:合格。
(4)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项目主要人员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已被确定为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的中标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图审查的中标人(河北雄安朗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工的中标人(河北高速恒质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的中标人(河北冀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10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6 年 10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1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本公告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gs.com.cn)”和“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公开发布。
7. 其他说明
7.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形式。
7.2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电子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
7.3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提到的“电子交易平台”均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异议说明彩色扫描后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后电话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联系人:陈先生:0311-8365563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宿子轩 0311-83086974/1803201618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1-66726761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河北高速集团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1#厂房等)规划竣工验收测绘、房产测绘及权籍测绘 | 投标人 | 300 |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高速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鹿泉区金悦中心30号楼12层
联 系 人:张陆洲
电 话:0311-8365563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68号瞪羚企业加速器12楼
项目负责人:付勇
联 系 人:宿子轩
电 话:0311-83086974/18032016183
12.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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