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T-GC-2025-126
招标内容: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全量鸿蒙高速公路智慧化--数字底座技术与典型产品的研究与应用”科技创新项目收费站试点技术提升关键设备集中采购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州市埃特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5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工作,质量保证期为该工程交工验收后12个月。
交货地点:平泉收费站、六沟收费站、杨树岭收费站。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州运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784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工作,质量保证期为该工程交工验收后12个月。
交货地点:平泉收费站、六沟收费站、杨树岭收费站。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北冀翔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80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工作。
交货地点:平泉收费站、六沟收费站、杨树岭收费站。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所有投标单位:
(1)河北冀翔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广州市埃特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3)广州顺一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广州运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大连荣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广州顺一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非基本账户转账、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不完整;大连荣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不完整。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异议的,异议材料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开标时间:2026年1月15日
评标时间:2026年1月15日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1月16日
公示截止时间:2026年1月18日
招 标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光磊(项目负责人)、张宁
电 话:13933000377、13229867006
邮 编:050000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3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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