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票据承销商服务项目2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2025-10-21   作者: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票据承销商服务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申报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批复》(冀高财〔2025〕405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承销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拟对2025年中期票据主承销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2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通过本次招标确定2家主承销商,其中1标段银行类机构1家,2标段券商类机构1家。2家主承销商负责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中期票据。

2.1.2服务范围:主承销商为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承销服务及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过程涉及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为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相关政策环境分析、宏观市场分析及发行中期票据的可行性分析,分析判断近期利率走势和市场发行时机。根据市场情况,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和实际需要,开展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备案工作及债券存续期督导服务等相关事宜。

2.1.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债券存续期结束止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票据承销商服务项目2标段二次,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

投标人身份

主承销商

承销金额

备注

2

券商类

联席主承销商

1亿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每个投标人仅可对1个标段进行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5 年 10 月 25 日17时 0 分,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1 月 11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5.2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bgs.com.cn)、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yzyxjt.hbgs.com.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科瀛智创谷32号楼

联系人:王芸

电话:0311-8925605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3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

联系人:张光磊(项目负责人)、张宁

电话:13933000377、13229867006

8.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