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车载缓冲垫采购项目 已由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为现有14辆皮卡车安装车载缓冲垫,现采购14套60k车载缓冲垫。
2.1.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工作。
2.1.3交货地点:河北省内各采购需求部门指定的地点。
2.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行业规范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本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的全部内容,包含设备的生产、供货、包装、运输、检验、环保、保管、培训、安装调试、技术支持、维修保养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 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10 月 30 日09:00至2026年 11 月 3 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1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5.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bgs.com.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异议说明彩色扫描后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后电话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联系人:李娜0311-6672676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光磊13229867006)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大街与槐安西路交叉口西南200米
联 系 人:李娜、杨国敏
电 话:0311-6672676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高速集团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槐安西路与上庄中街交口东北角金悦品鉴中心31号楼11层
联系人:张德祥(项目负责人)、张宁
电话:13933000377、13229867006
10.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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