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集团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邯港高速(沧州段)一期零碳高速项目电能质量评估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2026-10-20   作者:河北高速集团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港高速(沧州段)一期零碳高速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邯港高速(沧州段)一期零碳高速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冀高建〔2026〕190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邯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河北高速集团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电能质量评估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规模:邯港高速(沧州段)一期零碳高速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在邯港高速一期各收费站及互通圈、养护工区、服务区、停车区共16处位置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约为7.56MWp;在南皮服务区建设总容量0.75MW/1.566MWh储能柜;在沿线各收费站及服务(停车)安装能耗数据采集相关设备。

(2)服务地点:河北省沧州市。

2.2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编制本项目电能质量报告,内容包括谐波电流、谐波电压、电压波动、电压闪变、电压偏差评估等(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完成相关材料的汇总、整理、递交并协助招标人取得地方相关部门审查意见。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完成全部服务工作止。

(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部颁、河北省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要求,确保其文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5)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项目主要人员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已被确定为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的中标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图审查的中标人(河北雄安朗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工的中标人(河北高速恒质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的中标人(河北冀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10月21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6 年10月26日 17 时 00 分,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11月13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本公告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gs.com.cn)”和“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公开发布。

7. 其他说明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盲”形式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异议说明彩色扫描后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后电话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联系人:陈先生:0311-8365563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鲁鹏0311-8308297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1-66726761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河北高速集团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邯港高速(沧州段)一期零碳高速项目电能质量评估咨询服务

投标人

300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高速集团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鹿泉区金悦中心30号楼12层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11-8365563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68号瞪羚企业加速器12楼

项目负责人:曹琦

联  系  人:鲁鹏

电      话:0311-83086974/18032016183

12.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