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集团智慧站点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2026-08-12   作者: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集团智慧站点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河北高速集团智慧站点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冀公路路网函〔2026〕4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补资金,出资比例为50%企业自筹+50%国补资金,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取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G1京哈高速廊坊段、G4京港澳高速石安段、G20青银高速、G45大广高速、G95首都环线高速张涿段和 G1811黄石高速河北段。

2.1.2建设规模:河北高速集团智慧站点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建设范围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管辖范围内的G1京哈高速廊坊段、G4京港澳高速石安段、G20青银高速、G45大广高速、G95首都环线高速张涿段和G1811黄石高速区域内香河、香河东、邺城、隆尧、磁县、内丘、冀南新区、沙河、邢台、邯郸、栾城、窦妪、衡水、固安温泉园、南宫、鄭州、饶阳、铺上、涿鹿、沧州东、沧州西、辛集和黄骅东共计23座收费站。包括远程值守、站级交易、站前预交易、站前诱导、站级云化、智慧站务管理等系统。

2.1.3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施工图编制。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6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招标范围: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预算文件,编制招标所需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编制设计变更文件、施工图联合设计文件,负责现场技术服务直到竣工验收。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不适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 12 日上午09:00至2026年8月 17 日17:30时,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 1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6.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gs.com.cn)”和“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公开发布。

8.其他说明

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及评审过程执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投标人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后电话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联系人:冯先生0311-66726398;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曹琦0311-83082979)

10.监督部门:/  地址:/  电话:/  邮编:/

11.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2.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河北高速集团智慧站点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施工图设计

投标人

600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大街与槐安西路交叉口西南200米

电话:0311-66726398 0311-66620946

联系人:冯先生、耿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68号

联系人:曹琦(项目负责人)、鲁鹏

电话:0311-83082979/13032677130

电子邮箱:hbct606@163.com

15.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