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内控监督评价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项目概况:
2.1.1工作地点: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所属部分子、分公司。
2.1.2工作内容:按照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河北高速集团《内部控制评价细则》,拟采取“内部主导、外部协助”的联合监督评价方式,由河北高速集团公司内审人员与中介机构人员共同组成评价组,对河北高速集团所属养护分公司、生态建设公司、金牛化工公司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开展监督评价,在以往监督评价问题整改复核、制度落地核验、风险闭环管控目标基础上实施,聚焦集团公司首轮监督评价遗留整改难点、新建制度执行、高风险业务管控重点,开展“全级次、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穿透式监督评价,精准排查各单位内控管理短板与风险隐患。中介机构人员协助集团公司出具内控监督评价报告。
2.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26年10月30日前协助集团公司完成3家子、分公司内控监督评价工作,并提交监督评价取证单及底稿、获取的监督评价证据资料、监督评价组评价报告。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内控监督评价,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1.5其他人员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人员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与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河北高速集团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8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6 年 8 月 14 日17时 00 分,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8 月 31 日 14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5.2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bgs.com.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大街与槐安西路交叉口
联系人:周靖、刘寒露
电话:0311-6662084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高速集团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科瀛智创谷31号楼11层
联系人:张德祥(项目负责人)、张光磊、张宁
电话:15200028108、13229867006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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