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一期工程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关于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北斗应用系统建设等六个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冀公路通行费函〔2025〕615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以冀交招核字[2026]E002号核准。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补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50%国补资金+50%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关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
(一)G95首都环线高速公路张涿段北斗应用系统建设项目
在北龙门等10处隧道部署北七斗卫星导航信号全覆盖系统,在张涿段路中心建设北斗安全性增强服务平台和卫星导航监测终端,主要包含隧道北斗基站、隧道北斗天线、分中心监测平台、固定式卫星导航监测终端、分中心监测平台。
(二)G95首都环线高速公路张涿段隧道智能逃生及设备监测项目
主要包含横洞控制器、疏散诱导标志及风机和消防水泵设备监测系统、智能传感器、蓝牙网关、控制平台及供电传输附属设施。
(三)G1811黄石高速京台至沧榆段动态开放应急车道项目
在黄石高速公路沧榆互通至京台互通段共计37公里建设应急车道智慧管控系统,动态开放或关闭应急车道。主要包含信息诱导、视频监控和监控分中心子系统及供配电与附属设施等。
(四)G95首都环线高速公路张涿段车路云协同应用系统建设项目
升级既有ETC门架天线,在沿线服务区、停车区及隧道新增ETC天线,信息发布安全终端,省中心及路段分中心新建ETC信息转发模块等。
(五)河北高速集团收费站入出口称重检测设施改造项目
在G1京哈高速河北段等7条路段的47个收费站89条入口车道和25个收费站64条出口车道更新称重检测设施。
(六)G4京港澳高速石安段及G45大广高速恶劣气象通行安全预警项目
2.1.2交货地点: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所辖G1京哈高速、G2京沪高速、G3京台高速、G1811黄石高速、G4京港澳高速、G45大广高速和G95首都环线高速公路沿线及收费站。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本工程首批7类关键设备的供货、包装、运输、检验、环保、保管、培训、指导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支持、维修保养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并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设备的安装尺寸、重量、安装所需的机柜容量及其它必要说明,配合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联合设计与评审及交竣工验收等。
2.2.1交货期:
(1)一标段道路可变信息标志计划开始交货日期为施工图批复(预计6月)后15天,60天内完成所有供货工作。
(2)二标段升、降压设备计划开始交货日期为施工图批复(预计6月)后15天,30天内完成所有供货工作。
(3)三标段隧道北斗应用设备计划开始交货日期为施工图批复(预计6月)后15天,30天内完成所有供货工作。
(4)四标段电机智能传感器及蓝牙网关计划开始交货日期为施工图批复(预计6月)后15天,30天内完成所有供货工作。
(5)五标段高清摄像机及存储设备计划开始交货日期为施工图批复(预计6月)后15天,30天内完成所有供货工作。
(6)六标段称重系统设备计划开始交货日期为施工图批复(预计6月)后15天,90天内完成所有供货工作。
(7)七标段横洞设备总控及相关路线诱导系统设备计划开始交货日期为施工图批复(预计6月)后15天,30天内完成所有供货工作。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7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附件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3.1.2 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3.1.3 信誉要求: 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3.1.4 财务要求: 详见附件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5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每个投标人可对 7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7 个标段。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条款仅适用于四标段)。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6 年 5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6 月 5 日 9 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5.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hebeieb.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ebei.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bgs.com.cn/index.html)上发布。
7.其他公式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提交,提交后电话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联系人:冯先生0311-6672639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鲁鹏1303267713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电话:0311-66726995、0311-66726997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一期工程关键设备采购 | / | 0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大街与槐安西路交叉口西南200米
电话:0311-66726398,0311-66620946
联系人:冯先生、耿先生
招标代理: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68号
联系人(项目负责人):张科
电话:0311-83082979/13032677130
12.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3:标段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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