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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关长城文化产业园商文旅奥莱街区项目(山海关服务区沉浸式商文旅街区项目)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2026-04-16 09:15   作者:燕赵驿行集团通知公告

山海关长城文化产业园商文旅奥莱街区项目(山海关服务区沉浸式商文旅街区项目)

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海关长城文化产业园商文旅奥莱街区项目(山海关服务区沉浸式商文旅街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山海关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 《关于山海关长城文化产业园商文旅奥莱街区项目(山海关服务区沉浸式商文旅街区项目)的备案信息》SHG-2025-056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运营服务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山海关长城文化产业园商文旅奥莱街区项目(山海关服务区沉浸式商文旅街区项目)运营服务。

2.1.2概述:

本项目位于秦皇岛市山海关区G1京哈高速山海关服务区南侧,项目总占地约396亩。其中,建筑占地面积约58亩,其他配套设施占地面积约338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采用地上二层、地下一层的建筑布局。

项目规划建设全天域超感沉浸式戏剧幻境演艺、文旅街区、运动户外主题奥特莱斯及酒店与便民服务等多元化经营业态。

2.2招标范围

为本项目提供全业态规划咨询服务、技术咨询、招商、开业筹备、运营管理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演艺剧目创作、文旅街区业态规划、奥特莱斯商户招商服务、酒店与便民服务规划、协助招标人完成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等开业筹备工作;项目日常运营与商业承租运营等运营期工作。

2.2.1筹备期服务:指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达到试营业之日前的工作阶段,包括但不限于:

2.2.1.1项目方案:对本项目的市场调研、资源分析、项目定位等内容进行分析研究,根据研究内容完成本项目开发建设规划策划落地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业态规划、总平面布置、功能布局、旅游线路、氛围包装、景观和场景等内容。

2.2.1.2演艺:  

2.2.1.2.1演艺创作:

完成本项目演艺的剧本创作、导演选定、节目编排;剧院方案编制(包括但不限于舞台机械、灯光、音响、舞美、道具、视频多媒体、服装、美陈、标识标牌、场景布设、景观布设、音乐编制);主创团队、演艺团队的招募及管理等内容。

2.2.1.2.2演艺方案可行性分析:

完成本项目演艺的排练与合成计划;团队配置与执行流程;潜在风险分析及应急预案等内容。

2.2.1.3街区:

完成业态策划、商业布局规划、业态招商、谈判与签约、招商实施方案、起草意向书及租赁合同、开业前期的招商、店铺室内精装修风格把控及各店铺装修工作等工作。

2.2.1.4奥特莱斯商业:

完成业态策划、商业布局规划、奥莱品牌商选择、品牌招商、接洽、谈判与签约、招商实施方案、起草意向书及租赁合同、开业前期的招商及店铺室内精装修风格把控及各店铺装修工作等工作。

2.2.1.5酒店与便民服务:

完成酒店与便民设施策划、商业布局规划、品牌商选择、品牌招商、接洽、谈判与签约、招商实施方案、起草意向书及租赁合同及开业前期的招商等工作。

2.2.1.6物业管理服务:

完成物业公司招商与管理等工作。

2.2.1.7商业运营方案:

2.2.1.7.1运营公司组建方案:

完成运营公司注册、组织框架、管理方案、规章制度等工作。

2.2.1.7.2演艺业态运营方案:

完成演艺团队的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演出计划、品牌建设计划、品宣推广计划、票务运营管理、票务营收预测、全国文化交流及后续衍生产品的开发管理方案等内容。

2.2.1.7.3商业业态招商及推广方案

完成商业业态规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招商及企划推广方案、品牌优化方案、总体定位及SWOT分析、项目招商计划、推广宣传计划等方案内容并执行落实,完成运营手续、证照办理等工作;完成项目线下品牌推广、活动策划及市场营销工作,在热门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抖音、快手、小红书)完成项目线上品牌推广、活动策划及市场营销工作。

2.2.1.7.4经济效益分析:

完成本项目的运营方案预估建议,并对整体投资分析、经营效益测算及分润测算等内容。

2.2.1.8技术咨询服务:协助招标人指导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文件编制)等全部设计工作,协助招标人建设施工、质量管理等目标监管,协助招标人完成建设期地方报规、开业检查等工作。

2.2.2运营期服务:是指试营业之日起至满10年止的工作阶段,中标人负责运营管理、日常维修、物业管理等,承担经营风险,向招标人支付年度承包资产使用费和承包经营收益分成

2.2.2.1项目日常运营和对物业公司进行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业态布局、策划、招商、演艺、商户调整、租赁、企划、广告、运营和物业管理等日常运营工作;

2.2.2.2开展品牌推广、活动策划、市场营销推广等工作;

2.2.2.3负责各项票务、演艺的日常营运、街区的商户管理、广告的开展、线上及自媒体的宣推等;

2.2.2.4负责后续衍生产品的开发管理;文旅及商业数据化管理、品牌调整、运营方案制定和调整、各项业务创收等运营服务;

2.2.2.5负责项目的物业服务。

2.2.2.6根据市场风向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本项目所有业态的迭代升级工作;

2.3招标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 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 项目负责人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1.5 其他要求:

3.1.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4169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6420日1700分,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57 9 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bidding.com),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yzyxjt.hbgs.com.cn/)、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bidding.com/网站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项目开业前筹备期费用由招标人承担;运营期的运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自试运营期之日起一年内无需向招标人支付年度承包资产使用费和承包经营收益分成;自试运营期后第二年起,每年向招标人支付年度承包资产使用费和承包经营收益分成;

7.2项目开业前中标人须根据项目施工进度派驻相应专业人员常驻设计、施工现场,做好技术服务,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3 中标人应在项目所在地成立公司,专门运营本项目。中标人须每年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真实的财务报表,相关审计工作由招标人指定的第三方审计机构组织实施,确保财务数据的客观性与合规性;

7.4承包经营收益分成比

经招标人指定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后,中标人在完成支付年度《经济效益审核意见书》经双方确认后10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收取本年度应付的承包资产使用费和承包经营收益分成。

7.5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投标人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于技术标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科瀛智创谷32号楼

联系人:郭思瑶

 话:0311-89256052

招标代理:河北中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9楼

联系人:张娜、张帅

 话:0311-89681169

9.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格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至少承担过1个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的文旅融合商业综合体或文旅融合商业街区运营管理服务的项目,且该项目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合同签订时间自2021年4月1日至今;

2)项目目前仍处于运营期内

注:需提交对应服务合同关键页须体现以下但不限于合同编号、主体全称、签订日期、落款盖章、核心商务条款(标的物、项目地点、期限、服务内容、规模、结算要求等))扫描件,合同中不体现建筑面积的,除以上证明资料外还需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资料。

所提供业绩为投标人的关联单位业绩的,还须提供与投标人有关联关系的股权架构、聘书等佐证材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年(2025年4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运营管理服务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运营管理服务合同被解除。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担任过1个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的文旅融合商业综合体或文旅融合商业街区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该项目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合同签订时间自2021年4月1日至今;

2)项目目前仍处于运营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