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速云”平台二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高速云”平台二期建设项目及大数据中心(公有云和云资源租赁)建设项目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高创〔2026〕8号)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第三方软件测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主要工作内容:
“高速云”平台二期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期14个应用系统新增功能研发、新增17个应用子系统、标准体系持续建设。
(1)“高速云”平台二期将对一期14个系统新增功能进行研发,包括决策驾驶舱、智慧养护管理系统、安全双控系统、工程建设系统、人力资源系统、党建管理系统、战略投资系统、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法务管理系统、科研创新管理系统、审计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数据中台和业务中台等应用系统,更全面的覆盖了集团“建、管、养、运、服”等业务板块和全业务流程,实现全要素管理和全流程管控。
(2)新增17个应用系统,包括机电运维系统、服务区综合展示系统、高速救援系统、运营收费管理系统、集团纪检监察系统、党委巡察系统、移动端应用融合平台、客户服务与运维系统、电子档案系统、党办系统、宣传管理系统、工会管理系统、数据质量中心、数据智脑平台、教育培训、多元产业平台、项目办管理系统等。
本次软件测评服务测试范围包括软件的功能性、性能效率、可靠性、信息安全性、兼容性、易用性、维护性、可移植性共八个质量特性的测试。
以相关行业及国家评测标准及规范为依据,利用系统、全面、科学的评测设计和有效的评测组织实施,独立、客观、公正、定量对被测系统做一次全面的评估。验证系统功能性、性能效率、可靠性、信息安全性、兼容性、易用性、维护性、可移植性是否满足软件设计需求,并为系统上线并最后总体验收使用提供质量保证和客观依据。以保障系统的质量及稳定、可靠运行。
2.1.2 服务期限:计划期限1个月,“高速云”平台二期建设系统试运行完毕后30日内完成软件测试。
2.1.3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满足发包人要求。
2.1.4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高速云”平台二期建设项目第三方软件测评服务,完成各个应用系统第三方软件测评,并出具测评报告。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1.5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4 月 3 日9时00分至2026年 4 月 9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4 月 24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5.2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bgs.com.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异议彩色扫描后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后电话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联系人:李娜0311-6672676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光磊13229867006)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大街与槐安西路交叉口西南200米 |
联系人 | : | 李娜、杜鹏 |
电话 | : | 0311-66726762 |
招标代理 | : | 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3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 |
联系人 | : | 王岩(项目负责人)、冯浩、秦泽林 |
电话 | : | 13933000377、13229867006 |
惠招标平台 | : | 400-780-9998 |
10.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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