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仙庄产业园2026-2028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04-02   作者:河北高速集团霸州市高新产业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康仙庄产业园2026-2028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已由 河北高速集团霸州市高新产业有限公司 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高速集团霸州市高新产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河北高速集团霸州市康仙庄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已投入运营,产业园共有1栋综合楼、1栋设备房、10栋工业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建筑面积约45530.25㎡,园区道路绿地约6786㎡,园区道路用地约4122㎡,停车位154个,为进一步提升河北高速集团霸州市康仙庄产业园物业服务水平,降低管理成本,现组织开展康仙庄产业园2026-2028年度物业服务采购工作。

2.1.1项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康仙庄镇卧龙庄村112线南侧、采留线东侧(112国道(霸州段)2017号)河北高速集团霸州市康仙庄产业园。

2.1.2服务范围:康仙庄产业园综合楼、设备房、工业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保、环境保洁、安全管理与垃圾清运等综合物业服务。

2.1.3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综合办公楼:各楼层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和检测;各楼层公共区域、指定办公室卫生保洁;楼内设施的管理、修理、更换及水、电、暖(空调)等管线的巡检、维护保养、维修及更换;卫生间内保洁清扫工具、常用消耗品的补充更换;

(2)工业园区区域:园区内花草树木养护、适时浇灌、施肥和松土。绿化修剪,草坪修剪,预防病虫害,垃圾日产日清;停车场秩序管理、车辆失窃预防管理;安防监控设施维护、维修和检测;园区内卫生保洁;园区内秩序维护和安全管理。

(3)设备房:各设备的维护、维修和检测;设备房内消防设备、生活水泵房、污水处理设备、监控室设备维护保养和秩序维护;

(4)工业厂房:电梯维保;10栋工业厂房内消防设施、消防系统维保;灭火器检测;水质检测及卫生消杀;下水道及化粪池清掏及清运;

(5)垃圾处理;日常生活垃圾的清理及外运。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河北高速集团霸州市康仙庄产业园2026-2028年度物业服务,共计1个标段。

2.3服务期限:2026年至2028年(共3个年度)。本次招标覆盖未来三个年度,按照一个年度报价,首次签订合同的服务期限为1年。如招标人对当年合同执行情况的综合考核在80分及以上可以续签(如续签,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2.4服务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和行业及发包人要求。

2.5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4 月 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6 年 4 月 7 日 17 时 00 分,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4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gs.com.cn)”和“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发布。

7.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综合监督纪检机构

电话:0311-66726756

电子邮箱:hbgsgczxjj@163.com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高速集团霸州市高新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康仙庄镇卧龙庄村112线南侧、采留线东侧(112国道

(霸州段)2017号

联系人:何涛

电话:0316-75588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68号瞪羚企业加速器12楼

联系人:宿子轩

电话:0311-83086974/18032016183

9.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