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投资建设邯郸市大名县充电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己由大名县行政审批局以大审批备字〔2024〕12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投资建设邯郸市大名县充电基础设施二期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冀高建〔2025〕570号)批复,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集团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集团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邯郸市大名县9个充电场站,利用现有停车场新建充电设备11套,包括600kW液冷超充枪2把,120kW快充枪121把,7kW慢充枪30把,S140移动充电机器人2台。配套新建400kVA箱变2座,500kVA箱变1座,630kVA箱变1座,800kVA箱变1座,1000kVA箱变1座,1250kVA箱变2座,2000kVA箱变1座,箱变电源引自周边电网。配套10kV外电线路3321m,低压电缆3461m,充电场站内配套监控及照明系统。
2.1.3 计划工期:工期3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3月。缺陷责任期为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24个月。
2.1.4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要求。
2.1.5 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施工、相关设备进场验收及安装调试、接入招标人运营平台、试运行、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承修类和承试类均为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
(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2024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200万元。
3.1.3 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充电站工程或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注:施工业绩包括单独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施工业绩。
3.1.4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1年内(2025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曾在充电站工程或电力工程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充电站工程或电力工程施工合同被解除。
3.1.5 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近3年(2023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充电站工程或电力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注:(1)项目经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并能在本项目履约;
(2)项目经理施工业绩包括单独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施工业绩。
3.1.6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注:以上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须与复核结果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9:00至 2026 年 2 月 26 日17:00时,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3 月 18 日 9 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本公告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gs.com.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盲”形式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宿子轩,受理电话:0311-83086974/18032016183,邮箱:hbctxm2c@vip.163.com)。
9.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
河北高速集团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邯郸市大名县充电基础设施二期项目施工 | 投标人 | 1000 |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高速集团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仁祥大厦
联 系 人:陈昌凯
电 话:0311-8365563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68号瞪羚企业加速器12楼
联 系 人:宿子轩
电 话:0311-83086974/18032016183
电子邮件:hbctxm2c@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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