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餐饮业态运营管理系统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5-12-08   作者: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餐饮业态运营管理系统购置项目 已由 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实施餐饮业态运营管理系统私有化部署和数据分析支持,实现从门店到配送中心、供货商到加工厂包含订货、接单、库存校验、配送、验收入库及原材料管理、生产加工、库存管理、成本核算等各个环节在内的业务流、数据流的梳理汇总,并通过数据分析为餐饮业态整体运营提供信息支持,从而降低人力成本,提升工作效率,规范过程控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助力餐饮业态运营管理水平提升。

2.2 招标范围

采购餐饮业态运营管理系统,一是门店报货、库存管理系统,二是供应链和中央厨房生产管理系统,三是实现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打通、实现业财一体化,四是生成完备的数据报表,五是打通供应链系统与100个门店收银系统,实现业务(经营)数据和配送中心、以及车间生产计划数据全业务流程数据闭环,实现与相关系统接口对接,六是云服务部署。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上线试运行期三个月,质保期为试运行结束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且正式上线部署运行后36个月;系统云服务期限为36个月。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河北省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验收标准,各项技术指标和功能达到发包人提出的平台运行要求。

2.6 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 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30 日 14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本公告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科瀛智创谷32号楼

联系人:王志秀

联系电话:0311-89256052

招标代理: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联 系 人:宿子轩

电    话:0311-83086974、18032016183

电子邮件:hbctxm2c@vip.163.com

8.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