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全量鸿蒙高速公路智慧化--数字底座技术与典型产品的研究与应用”科技创新项目收费站试点技术提升施工招标公告

2025-11-20   作者: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全量鸿蒙高速公路智慧化--数字底座技术与典型产品的研究与应用”科技创新项目收费站试点技术提升 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全量鸿蒙高速公路智慧化--数字底座技术与典型产品的研究与应用”科技创新项目的批复》(冀高创〔2024〕384 号)批准实施,方案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关于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全量鸿蒙高速公路智慧化--数字底座技术与典型产品的研究与应用”科技创新项目试点验证方案(收费站部分)的审查意见》( 冀公路通行费函〔2025〕370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平泉收费站、六沟收费站、杨树岭收费站。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工程主要内容:

对混合车道雨棚信号灯、自助发卡机、自助收费机、车轴车型识别设备、移动特情终端等设备进行运输、基础制作及安装、拆改及迁移、配套设施施工等。

2.1.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施工工期45天,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1.4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2.1.5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负责配合“全量鸿蒙高速公路智慧化--数字底座技术与典型产品的研究与应用”科技创新项目揭榜挂帅科研单位进行调试、评审及交竣工验收等。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

(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与本项目机电施工的监理单位(江苏智远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利害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 20 日9时0分至2025年11月 24 日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 11 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bgs.com.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联系人

冯士峰、陈鹏

电话

0311-66726398、0314-3176514




招标代理

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3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

联系人

张光磊(项目负责人)、张宁

电话

13933000377、13229867006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