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全量鸿蒙高速公路智慧化--数字底座技术与典型产品的研究与应用”科技创新项目收费站试点技术提升 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全量鸿蒙高速公路智慧化--数字底座技术与典型产品的研究与应用”科技创新项目的批复》(冀高创〔2024〕384 号)批准实施,方案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关于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全量鸿蒙高速公路智慧化--数字底座技术与典型产品的研究与应用”科技创新项目试点验证方案(收费站部分)的审查意见》( 冀公路通行费函〔2025〕370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关键设备集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全量鸿蒙高速公路智慧化--数字底座技术与典型产品的研究与应用”科技创新项目对集团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典型场景的机电设备、业务管理模式、业务诉求等现状和底层机电架构进行研究,构建基于云、端、边技术架构的冀鸿数字底座,设计场景方案、研发软硬件产品,并进行试点验证。现对收费站试点技术提升关键设备集中采购进行招标,采购清单如下:
采购清单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混合车道雨棚信号灯 | 套 | 12 | |
2 | ★自助发卡机 | 套 | 3 | |
3 | ★自助缴费机 | 套 | 3 | |
4 | 车轴车型识别设备 | 套 | 6 | |
5 | 移动特情终端 | 套 | 6 | |
6 | 安全防火墙 | 套 | 4 | |
7 | DCM色散模块 | 对 | 2 |
2.1.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工作,质量保证期为该工程交工验收后12个月。
2.1.2交货地点:平泉收费站、六沟收费站、杨树岭收费站。
2.1.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本项目机电设备的生产、供货、包装、运输、检验、环保、保管、培训、指导安装、提供技术支持、维修保养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同时包含相应设备相关软件的开发、调试、对接,负责配合收费站试点技术提升工程施工单位及揭榜挂帅科研单位进行调试、评审及交竣工验收等。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 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与本项目机电施工的监理单位(江苏智远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利害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同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仅限招标公告“采购清单”中加“★”设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 20 日上午09:00至2025年11月 24 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bidding.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12月 11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联 系 人:冯士峰、陈鹏
电 话:0311-66726398、0314-3176514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3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
联系人:张光磊(项目负责人)、张宁
电话:13933000377、13229867006
8.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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