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总部新址文化氛围营造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河北高速集团总部新址(原鹿泉区河北融投商务中心)。
2.1.2项目基本情况:在重要点位设置32块标语、牌匾,包括方案设计、制作及安装,主要内容为政治性标语和集团企业文化。项目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要求,以实现政治引领、文化浸润、凝聚力量、展现形象为目的,坚持符合自身定位、简约大方庄重、彰显国企风范的原则。
2.1.3服务期限:签署合同后30日内完成,质保期1年。
2.1.4质量要求:符合广告行业规范及发包人要求。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总部新址文化氛围营造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20 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5 年 9 月 24 日17时 0 分,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 13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5.3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gs.com.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联系人:周靖、庞彩云
电话:0311-6662084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3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
联系人:张德祥(项目负责人)、张光磊、张宁
电话:13933000377、13229867006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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