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申报注册发行私募公司债承销商库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12-16   作者: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JT-FW-2024-080

招标内容: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申报注册发行私募公司债承销商库。

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034%/年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035%/年。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038%/年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04%/年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035%/年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035%/年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024%/年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05%/年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0.038%/年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0.05%/年

所有投标单位: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不满足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最高限价,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异议。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答复,招标人答复后,即认为投标人即已收悉,因未及时查看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异议的,异议材料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本人签字,并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证明材料及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3日

评标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6日

公示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

招 标 人: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张德祥

联 系 人:张光磊、张宁

电    话:13229867006、15200028108

邮    编:050000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3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