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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涿高速与北京市国道G109新线高速连通工程—机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4-04-18   作者: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涿分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涿高速与北京市国道G109新线高速连通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涿高速与北京市国道G109新线高速连通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2〕56号)、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张涿高速与北京市国道G109新线高速连通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3〕5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涿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机电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张涿高速公路。

2.1.2建设规模:隧道机电附属工程内容包括隧道通风、照明、消防、监控及供配电系统。隧道通风系统采用机械通风方式;隧道照明系统采用LED灯+无极调光控制模式;隧道消防系统采用稳高压供水方案,并设置消火栓+固定式水成膜泡沫灭火器装置+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置消防水泵房、低位水池;隧道监控系统根据交通等级及流量设置完善的监控设施;隧道供电系统采用10kV供电专线双市电源+EPS+UPS供电方案。道路机电主要包含监控、通信、ETC门架等。

2.1.3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计划监理服务期为34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7个月(含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监理服务期3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张涿高速与北京市国道G109新线高速连通工程—机电工程的施工准备(联合设计)、施工、试运行、交(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及相关工作。本项目监理模式为一级监理,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1.2其他要求:

(1)本公告3.5修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投标。(2)增加3.6款: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2021年04月01日至今)内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3)增加3.7款:本项目施工单位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联蜀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如单位负责人与其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

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8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具体流程详见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0-9998。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8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招标人定于2024年5月8日14时30分在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楼会议室举行现场开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河北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张涿分公司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涿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涿州市鹏程北街208号

联 系 人:侯佳

电    话:0312-6552827

招标代理: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楼

联 系 人:张志军、孙晶晶

电    话:18633051509、13273167053、0311-67305619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3: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确定规则与程序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