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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全场景轻量化智慧收费站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科技创新项目研发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2023-11-10   作者: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全场景轻量化智慧收费站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科技创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高速公路全场景轻量化智慧收费站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申请书的审查意见》(冀高创〔2023〕343号)批准立项,招标方案已经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以冀交招核字[2023]E030号核准,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研发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哈北线分公司、京秦分公司、承德分公司、宣大分公司、京雄分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所辖路段。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智慧收费站研究及试点工程建设,基于京哈、京秦、承德、宣大、京雄、张承张家口等6个路段36个收费站进行智慧化改造,以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挖掘收费站智慧应用场景开展匝道自由流预交易系统等课题的研究,打造集团首批智慧型收费站,提高收费车道通行能力、提升收费广场通行效率提高收费站智慧化运营管理水平和智能化服务能力,实现少人化、智慧化收费站,减少收费站运营管理成本,为高速公路运营降本增效提供有力支撑。

2.2服务期限:研究大纲编制周期为10天,设计周期为1个月,依托工程的施工工期为2个月,测试运行期为 3个月,依托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为 12个月。

2.3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全场景轻量化智慧收费站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科技创新项目研发设计施工一体化,具体内容包含:科研课题研究、科研项目设计、科研项目实施等工作。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主要人员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设计和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不适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投标人不适用)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并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对联合体的要求。

(2)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研发任务的联合体成员”。

(3)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2条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0日17时00分至2023年11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

4.2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技术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日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完成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参加线上开标,并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hebeieb.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ebei.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ebei.gov.cn/hbjyzx/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gs.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丁燕、李娜

联 系 人:苏东强、张坤、张浩

电  话:0311-66726762

电    话:0314-2066866、18931106855、18632418288


8.说明

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及评审过程执行 “双盲”评审政策,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投标人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于技术标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

9.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