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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科研课题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询比采购公告

2023-06-30   作者: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本询比采购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科研课题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已具备采购条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规定,采用公开询比方式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现公开邀请询比采购申请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本次询比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形式,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科研课题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

1.2采购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科研课题招标采购项目。

1.5成交服务商数量: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需开展招标采购2023年度科研课题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含公开、邀请等招标方式以及询比、竞价、谈判、框架协议等非招标采购方式)。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度需开展招标采购的科研课题项目完成招标采购之日止。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

3.询比采购申请人资格最低要求

3.1资质要求:

询比采购申请人须为依法设立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业绩要求:

近5年(2018年7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发布日期为准,二者之一均可)至少具有1项高速公路科研课题的招标代理业绩。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任职的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近5年(2018年7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发布日期为准,二者之一均可)至少具有1项高速公路科研课题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业绩。

3.4项目团队要求:

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5名(包含项目负责人)。

3.5信誉要求:

询比采购申请人信誉良好,不存在以下行为: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状态;

②近三年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过去一年中(2022年7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曾违约而被驱逐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⑤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7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不含分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含分公司);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申请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4.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询比采购申请人,请于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5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7楼东南角办公室免费领取询比采购文件。

询比采购申请人在领取询比采购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 (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5.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10日09时30分,询比采购申请人在此之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石家庄高新区中山东路 856 号科技中心 2 号楼 22层 2201 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bgs.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由询比采购申请人自负,采购人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询 比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11-66726762、18830661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