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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主体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23-06-21   作者:招标管理办公室

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主体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主体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2〕76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两阶段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3〕3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邯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项目资本金20%,国内银行贷款等8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邯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南皮县、孟村县、盐山县。

2.1.2建设模式:本项目采用建设-经营-转让的“BOT”建设模式。

2.1.3 项目建设内容:路线起自沧州市东光县连镇衡水沧州界处,与在建的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段顺接,止于盐山县马家坊村北国道G205处,与拟建的邯港高速公路国道G205至黄骅港段相接,路线全长78.329公里,此外还包括南运河特大桥代建部分约286米(含衡水段引桥第六联3×40m小箱梁,主桥166米预应力混凝土现浇连续箱梁)。

全线设大屯、小庄2处枢纽互通立交,设连镇、找王、寨子、盐山、盐山东5处服务型互通立交。全线设特大桥1003.838米/1座、大桥1499米/6座、中桥2313.8米/32座、涵洞23道、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4531.5米/25座、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交319米/3座、通道112座、天桥5座;设匝道收费站5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2处、监控通信分中心l处。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26米,下穿京沪高铁段单幅分离路基宽13.2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它技术标准均按现行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及有关规范执行。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设置二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1个,总监办下设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驻地办”)4个。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本次招标共分3个类别,5个监理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类别

监理标段

起讫桩号

标段长度

(公里)

主要工程内容

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Ⅰ类

ZJ1(总监办)

K61+302- K139+926

78.624

路基:78.624km

路面:78.624km

大屯、小庄枢纽互通立交,连镇、找王、寨子、盐山、盐山东5处服务型互通立交。特大桥1290米/1座、大桥1499米/6座、中桥2313.8米/32座、涵洞73道、分离式立交4850.55米/28座、通道129座、天桥5座

负责对全线工程整体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环保等进行控制,同时对各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进行管理,并负责对所辖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费用支付的审核。负责全线的全面监理工作,包括全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排水及防护、交通沿线设施(不含机电工程)、绿化及环保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全部的监理工作。

Ⅱ类

ZD1(驻地办)

K61+302-K78+120(不含上跨京沪铁路分离立交和下穿京沪高铁U槽1.144KM)

16.818

路基:15.674   km

路面:16.818   km

大屯枢纽互通;连镇互通;东光停车区;南运河特大桥1290m,大桥954m/2座,中桥382.8m/5座,分离式立交733.8m/5座,涵洞28座,通道32座,天桥1座。

负责本合同段范围内的监理工作,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含特大桥梁)、路线交叉、排水及防护、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保等工程(不含房建和机电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服从总监办的领导。

Ⅲ类

ZD2(驻地办)

K78+120-K106+357

28.237

路基:28.237 km

路面:28.237 km

找王互通,寨子互通,大桥284m/2座,中桥874m/11座,分离式立交676.4m/6座,涵洞15座,通道47座,天桥2座。

负责本合同段范围内的监理工作,包括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排水及防护、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保等工程(不含房建和机电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服从总监办的领导。

ZD3(驻地办)

K106+357-K121+862

15.505

路基:15.505 km

路面:15.505 km

南皮服务区;小庄枢纽互通;大桥132m/1座,中桥353m/5座,分离式立交1274m/7座,涵洞17座,通道26座,天桥1座。

负责本合同段范围内的监理工作,包括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排水及防护、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保等工程(不含房建和机电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服从总监办的领导。

ZD4(驻地办)

K121+862-K139+926

18.064

路基:18.064 km

路面:18.064 km

盐山互通;盐山东互通;大桥132m/1座,中桥717m/11座,分离式立交802m/8座,涵洞13座,通道24座,天桥1座。    

负责本合同段范围内的监理工作,包括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排水及防护、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保等工程(不含房建和机电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服从总监办的领导。

2.2.2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为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竣工验收完成。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7月,施工期24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满足附件1 资质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2业绩要求:满足附件1 业绩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3信誉要求:满足附件1 信誉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4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满足附件1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5其他要求:

(1)本公告3.3修改为: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类别投标,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对第类别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投标人所投标段。

(2)本公告3.4修改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证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对第I类、Ⅱ类投标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每个类别按照上传投标文件的时间先后顺序接受前1家单位投标,其余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能进入抽取阶段并做无效投标处理。对第Ⅲ类投标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照上传投标文件的时间先后顺序接受前 3 家单位投标,其余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能进入抽取阶段并做无效投标处理。与本项目特许经营投资人中施工单位(河北联蜀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河北邦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河北高速集团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沧州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有隶属、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本公告3.5修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含分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3)增加3.6款: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2020年6月1日至今)内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告附件1中所述资质要求,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监理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段。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6 25日09:00 至2023 6 29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具体流程详见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0311-616。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7 17 09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时间即为递交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jtt.hebei.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hbgs.com.cn/zbxx/)、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高速邯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安顺南大街与光明西路交口南行200米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17-525181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薛旸、李文亮、刘希

电话:0311-86958901(招标部)、15176997502

电子邮箱:hxzb201@163.com(招标部)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随机分配投标人所投标段及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附件3: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类别


标段号


资质要求


Ⅰ类

ZJ1(总监办)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Ⅱ类

ZD1(驻地办)、


Ⅲ类

ZD2(驻地办)、ZD3(驻地办)、ZD4(驻地办)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类别


标段号


业绩要求


Ⅰ类

ZJ1(总监办)

近5年内(2018年6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成功地完成过1条(段)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总监办业绩,且业绩应同时包含路基、路面、特大桥工程。


Ⅱ类

ZD1(驻地办)

近5年内(2018年6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成功地完成过1条(段)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驻地办或总监办业绩,且业绩应同时包含路基、路面、特大桥工程。


Ⅲ类

ZD2(驻地办)、

ZD3(驻地办)、

ZD4(驻地办)

近5年内(2018年6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成功地完成过1条(段)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驻地办或总监办业绩,且业绩应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梁工程。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类别

标段号

信誉要求


Ⅰ类

ZJ1(总监办)

投标人在近1年内(2022年6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不曾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被解除。


Ⅱ类

ZD1(驻地办)


Ⅲ类

ZD2(驻地办)、ZD3(驻地办)、ZD4(驻地办)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类别


标段号


人员

数量


资质要求

在岗要求


Ⅰ类

ZJ1(总监办)

总监理工程师


1


高级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投标单位进行岗位登记。


近5年(2018年6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内,至少担任过1条(段)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Ⅱ类

ZD1(驻地办)

驻地监理工程师

1


高级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投标单位进行岗位登记。


近5年(2018年6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内,至少担任过1条(段)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Ⅲ类

ZD2(驻地办)、ZD3(驻地办)、ZD4(驻地办)

驻地监理工程师

1


高级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投标单位进行岗位登记。


近5年(2018年6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内,至少担任过1条(段)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注:高速公路路基或路面或桥梁工程均视为主体工程。

附件2:随机分配投标人所投标段及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一、随机抽取规则

参与随机抽取的各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各方”)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一)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随机抽取活动在招标人的主持、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由监督(或公证)机关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或公证) ,招标人做好影像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用于随机抽取的器具由招标人提供;

(四)各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纪律,确保随机抽取活动有序进行;

(五)投标人对随机抽取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作好记录。

二、参加随机抽取投标人资格的确定

(一)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随机抽取:

1、同一投标人对 3 个类别投标的。

2、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成功。

3、对第I类、第Ⅱ类投标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每个类别按照上传投标文件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序在1家(不含第1家)以后的投标人。 对第Ⅲ类投标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照上传投标文件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序在3 家(不含第3家)以后的投标人。 

4、与本项目特许经营投资人中施工单位(河北联蜀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河北邦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河北高速集团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沧州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有隶属、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

5、未能递交所投类别所有标段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6、未能解密所投类别所有标段第一信封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二)除存在以上情形的投标人外,其他投标人均参加随机抽取。

三、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确定随机抽取代码球

用抽取器具随机确定抽取代码球一套,作为本次随机抽取的代码球。

2.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按照I类、Ⅱ类、Ⅲ类依次进行。

(2)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所对应的代码球。1号代码球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一,2号代码球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二,3号代码球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三。

(3)招标人代表和监督(或公证)人员核对代码球数量和编号后,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代码球全部放入随机抽取器具,用抽取器具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3. 抽取评标基准价系数(如有)

(1)确定评标基准价系数所对应的代码球。1号代码球为评标基准价系数 100% ,2号代码球为评标基准价系数 99.5% ,3号代码球为评标基准价系数 99% ,4号代码球为评标基准价系数 98.5% ,5号代码球为评标基准价系数 98%

(2)招标人代表和监督(或公证)人员核对代码球数量和编号后,将评标基准价系数代码球全部放入随机抽取器具,用抽取器具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系数。

四、Ⅲ类随机抽取投标人所投标段

1.确定投标人顺序号

招标人对该类别满足随机抽取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按照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从 1 到 N 进行编号。该编号即为投标人的顺序号。

N=该类别参加随机抽取的全部投标人数量

2.根据该类别参加随机抽取的全部投标人数量随机分配标段。具体程序如下:

(1)按照数量均衡的原则确定每个标段投标人数量。D(—)=N/3,D(—)去尾取整。

(2)确定每个标段所对应的代码球

代码球数量应与该类别参加随机抽取的全部投标人数量一致。

其中1至n1号代码球为ZD2标段,n1为ZD2的参加随机抽取投标人数量;

n1+1至n1+n2号代码球为ZD3标段,n2为ZD3的参加随机抽取投标人数量;

n1+n2+1至n1+n2+ n3号代码球为ZD4标段,n4为ZD3的参加随机抽取投标人数量;

n1、n2、n3数值确定:

1)当该类别参加随机抽取全部投标人数量是3的整数倍时:n1=n2=n3=D(—)

2)当该类别参加随机抽取全部投标人数量不是3的整数倍:

①(N除以3余2的情况)时:n1=D(—)+1,n2=D(—)+1,n3=D(—)

②(N除以3余1的情况)时:n1=D(—)+1,n2=D(—),n3=D(—)

3)当投标人数量小于标段数量的3倍(N<9)时,应当按照每个标段至少3名投标人的原则,按标段号从小到大的顺序(ZD2、ZD3、ZD4)确定参与首次开标的标段,然后产生相应标段投标人。未能开标的标段,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随机抽取投标人所投标段

由招标人代表和监督(或公证)人员核对符合参加抽取标段投标人数量和标段代码球编号。将所有标段代码球全部放入随机抽取器具。抽取顺序按照先进行关联企业投标人标段的抽取,然后进行剩余投标人标段的抽取。

(1)首先对关联企业分组随机抽取所投标段

按照现场确定的关联企业分组情况依次进行(挑选每组关联企业中顺序号最小的进行由小到大排序,按照由小到大顺序依次确定每组关联企业的抽取轮次),第一轮抽取第一组关联企业,第二轮抽取第二组关联企业,依此类推。

每组关联企业按照投标人顺序号由小到大次序依次抽取标段代码球,标段代码球所对应的标段即为该投标人所投标段。

如果每组后面抽取的标段与前面抽取的标段一致时,将该标段代码球放回抽取器具后重新抽取,直到与前面抽取的标段不同为止。

(2)对剩余投标人随机抽取所投标段

关联企业投标人标段抽取完毕后,按照剩余投标人的顺序号由小到大次序依次抽取标段代码球。

5.如果遇到随机抽取器具发生故障,导致随机抽取过程中断时,招标人应及时宣布发生故障之前的随机抽取结果有效。宣布前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理随机抽取器具,并请监督(或公证)人员对故障发生情况进行书面确认。故障排除或更换随机抽取器具后,招标人应宣布继续后续的随机抽取工作。

注:当全部投标人数量超出抽取器具最大容量时,招标人将采取分组的方式进行抽取。

分组原则:

1、每组数量不超过抽取器具最大容量。

2、按照数量均衡的原则确定每组数量。

3、抽取结果应保证各标段数量相对均衡。

分组完毕后按照“四、Ⅲ随机抽取投标人所投标段”程序确定投标人所投标段。


 

 

附件3: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累计金额高的优先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类别)、补遗书编号(如有)、质量要求、安全目标、监理服务期限、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为纸质银行保函还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为纸质保证保险、纸质担保保函还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纸质保证保险、纸质担保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人未对多个类别投标,递交的投标文件与所参加的类别一致。

(14)Ⅲ类投标人递交了Ⅲ类所有标段的投标文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等;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报价中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报价不低于监理服务总费用的5%。

(7)递交的投标文件与所投标段一致。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除外)、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2.2.1

分值构成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30分

其他因素:25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第二个信封,并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将评标价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后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将评标价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后平均值,乘以评标基准价系数K,作为评标基准价。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K(取1.00、 0.995、0.99、0.985、0.98 共 5 个数值)。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与方法三注: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6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最高值和最低值(n1=0,n2=0)。

如果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n1=1,n2=1)。  

如果10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2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2个最高值和2个最低值(n1=2,n2=2);  

如果20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3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3个最高值和3个最低值(n1=3,n2=3);  

如果30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5个最高值和5个最低值(n1=5,n2=5);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注: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6.1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的复核结果一致;

(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所附相关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扫描件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的复核结果一致,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所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位任职的网页截图扫描件、相应业绩的网页截图扫描件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的的复核结果一致,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情形的(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情形的(均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注:前述(1)、(2)、(3)、(4)项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相应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35分


监理大纲和措施

25分


对本招标项目监理工作范围和任务理解(7分)


理解准确,思路清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5.6-7.0分;


理解较准确,思路较清晰,得4.9-5.6分


理解基本准确,得4.2-4.9分


监理方案及措施


(10分)


方案详尽,措施具体全面合理,可行性强,得8.0-10.0分


方案较详尽,措施合理,可行性较好,得7.0-8.0分


方案一般,措施基本全面,可行性一般,得6.0-7.0分


监理工


作程序

(8分)


内容齐全,阶段划分合理、正确,可实施性强,得6.4-8.0分


内容较齐全,阶段划分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5.6-6.4分


内容基本齐全,阶段划分基本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4.8-5.6分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5分


分析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准确;处理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得4.0-5.0分


分析较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较准确;处理措施合理,可行,得3.5-4.0分


分析一般,对难点、重点把握一般;处理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3.0-3.5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

5分


建议措施具体全面、可靠、合理,可实施性强,4.0-5.0分


建议措施全面、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3.5-4.0分


建议措施基本全面、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3.0-3.5分

2.2.4(2)


主要人员

30分


Ⅰ类


总监理工程师

18分


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Ⅰ类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得18分;

12分


每增加一项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Ⅰ类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中的业绩加12分,本项最多加12分。


Ⅱ类


驻地监理工程师

18分


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Ⅱ类驻地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得18分;

12分


每增加一项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Ⅱ类驻地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中的业绩加12分,本项最多加12分。


Ⅲ类


驻地监理工程师

18分


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Ⅲ类驻地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得18分;

12分


每增加一项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Ⅲ类驻地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中的业绩加12分,本项最多加12分。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2.2.4(4)


其他因素

25分


Ⅰ类

ZJ1(总监办)企业业绩

15分


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Ⅰ类业绩最低要求)的,得15分;

10分


每增加一项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Ⅰ类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5分,本项最多加10分。


Ⅱ类

ZD1(驻地办)


企业业绩

15分


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Ⅱ类业绩最低要求)的,得15分;

10分


每增加一项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Ⅱ类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5分,本项最多加10分。


Ⅲ类

ZD2(驻地办)、ZD3(驻地办)、

ZD4(驻地办)企业业绩

15分


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Ⅲ类业绩最低要求)的,得15分;

10分


每增加一项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Ⅲ类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5分,本项最多加10分。










注:1、第2.2.4(1)项各评委打分保留1位小数,投标人该项得分以各评委打分平均值计算所得(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第2.2.4(1)项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评审因素缺项则该项得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