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1京哈高速公路宝山段2023年部分收费广场照明及北戴河连接线照明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下达2023年度投资计划的通知》冀高规〔2022〕799号和《关于2023年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高规〔2023〕95号 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经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以 冀交招核字【2023】E007号核准,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G1京哈高速公路宝山段2023年部分收费广场照明及北戴河连接线照明改造工程包括:
(1)对孟姜、秦皇岛东、秦皇岛北、抚宁、卢龙、迁安主站、迁安辅站、唐山北、鸦鸿桥主站、鸦鸿桥辅站、玉田站共11座收费站更换照明灯杆、LED灯具及配套线缆等。
(2)将北戴河连接线580套陶瓷金卤灯更换为LED灯具,对灯杆进行除锈刷漆,同时更换北戴河连接线照明低压电缆,对照明箱变进行相应整改,增设北戴河连接线照明路灯能耗监测系统。
2.2计划工期:总工期41天,其中设计周期为7天,施工工期为34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如遇暑期,开工日期将进行调整),北戴河连接线照明部分计划完工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工程整体计划完工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3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G1京哈高速公路宝山段2023年部分收费广场照明及北戴河连接线照明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准备、施工、竣(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相关工作。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即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项目总工、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即项目总工、设计负责人,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项目总工、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
3.1.7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对联合体的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2条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6日17时00分至2023年5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技术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6日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
招标人定于2023年6月16日9时30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7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举行现场开标。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hebeieb.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ebei.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ebei.gov.cn/hbjyzx/)、“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gs.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
联系人:丁燕、李娜、付丽琴、戴凌云 | 联 系 人:苏东强、张坤、张浩 |
电 话:0311-66726762、0335-3958048 | 电 话:18931106855、18632418288 |
惠招标平台:400-780-9998 |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附件3:评标办法
媒体矩阵
关注河北高速媒体矩阵,了解实时动态
微博
官方微信
头条号
抖音号
快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