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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京哈高速公路宝山段2023年主体养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23-05-26   作者: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1京哈高速公路宝山段2023年主体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下达2023年度投资计划的通知》冀高规〔2022〕799号和《关于2023年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高规〔2023〕95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G1京哈高速公路宝山段2023年路面病害治理工程、排水系统及被交路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高运〔2023〕146 号)、《关于G1京哈高速公路宝山段2023 年桥梁病害治理工程、滦河特大桥桩基防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高运〔2023〕171 号)批准,招标方案已经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以冀交招核字[2023]E008号 核准,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G1京哈高速公路宝山段沿线。

2.1.2工程内容

G1京哈高速公路宝山段2023年主体养护工程共四项工程:

(1) G1京哈高速公路宝山段2023年路面病害治理工程

① 对沈阳方向K105+600~K106+050等28个路段第2行车道,北京方向K136+200~K136+700等12个路段第2行车道,路面存在不规则裂缝、纵横向裂缝、坑槽、唧浆的路面病害进行处治。

对沈阳方向K166+900~K167+065 等11个路段第1、2、3行车道等行车道,榛子镇、迁安主辅站、卢龙、抚宁互通匝道部分路段,路面存在不规则裂缝、纵横向裂缝、坑槽、唧浆的路面病害进行处治。

② 对K248+790中桥沈阳方向北京台等4处桥头跳车病害进行处治。

③ 对K103+049蓟运河特大桥等23 座存在沉陷、坑槽、唧浆、龟裂、微表处脱落等病害的桥面铺装铣刨重铺沥青层或微罩面,防水混凝土存在病害位置进行处治,其中对K150+162 唐北互通中桥(沈阳方向)全桥防水混凝土重新浇筑。

(2)G1京哈高速公路宝山段2023年排水系统及被交路改造工程

①对K260+850-K262+300超高段中央分隔带每隔4米进行开口并硬化;同时对该路段北京方向下边坡增设泄水槽,并对北京方向K261+456-K261+877段已损坏以及缺失的沥青砂拦水带进行恢复。

②对K219+000-K219+264北侧现状浆砌片石边沟外侧增设C25现浇混凝土挡水;并对北侧现状已冲毁的浆砌片石边沟进行恢复;对K219+000-K219+264南侧边沟现状外侧挡水墙进行加高。

③对K215+355小桥南侧河道底进行石笼防护,并采用M7.5浆砌片石对现状损坏的南侧河道砌墙进行恢复。

④在K276+245主线桥桥下第二孔A匝道东西两侧现状边沟各增加一处集水井。

⑤对K10+533通道现状泵房进行更换潜水排污泵,并配套相应附属设施。

⑥对K277+606、K276+889通道南北侧被交路破碎板进行挖除,重新铺筑20厘米水泥混凝土面板;并更换K277+606通道南侧被交路板涵(1-3m)上部结构。

⑦对K236+878小桥现状机耕路路面进行挖除,重新铺筑20厘米水泥混凝土面板;并对现状排水沟采用C30 现浇混凝土进行硬化恢复。

(3)G1京哈高速公路宝山段2023 年桥梁病害治理工程

①对K126+711还乡河大桥(左幅)等26座桥面铺装沥青层存在龟裂、沉陷、大面积坑槽等病害进行治理。

②对K117+399小桥(左幅)、K194+088小桥(左幅)、K277+606小桥(右幅)及k280+541 小桥(右幅)共4座存在单板受力的桥梁进行处治。

③对K126+711还乡河大桥等11 座桥梁部分板式橡胶支座出现老化、开裂、变形、脱空病害的进行更换。

(4)G1京哈高速公路宝山段2023年滦河特大桥桩基防护工程

对K210+763滦河特大桥17号墩右幅1#~3#、18号墩左右幅1#~3#、19号墩右幅1#~3#共12根桩基存在混凝土剥落严重、主筋外露锈蚀等大面积破损的病害进行治理。同时对K210+763滦河特大桥17号墩右幅、18号墩左右幅、19号墩左右幅桩基采用桩周局部石笼防护。

2.2监理服务期限

工程监理预计开工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如遇暑期,开工日期将进行调整),包括施工准备、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及相关工作,缺陷责任期6个月。

2.3质量要求:工程竣(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合格标准。

2.4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G1京哈高速公路宝山段2023年主体养护工程施工准备、施工、竣(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及相关工作。本项目设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类别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业绩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3.1.5 其他要求:

(1)本公告3.4款修改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公告3.5款修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投标。

(3)增加第3.6款: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2020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

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6日12时30分至2023年5月31日12时30分(北京时间)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5日12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

招标人定于2023年6月15日12时30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7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举行现场开标。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hebeieb.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ebei.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ebei.gov.cn/hbjyzx/)、“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gs.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联系人

丁燕、李娜、付丽琴、戴凌云

电话

0311-66726762、0335-3958048




招标代理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

苏东强、张坤、张浩

电话

18931106855、18632418288

惠招标平台:400-780-9998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3: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