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推荐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石安、大广、承德分中心临时用工项目(3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2022-06-22   作者:养护分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石安、大广、承德分中心临时用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确认。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石安、大广、承德分中心临时用工项目

招标范围: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所属石安养护分中心、大广养护分中心、承德养护分中心提供劳务服务用工,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路域环境治理、绿化工程、应急保畅、桥梁涵洞、路面病害修复、交安设施维修、高速公路各类结构物维修等,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共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3标段。

3标段:承德养护分中心临时用工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近3年内(自2019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1项高速公路养护劳务用工业绩或1项高速公路养护业绩。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分公司)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包括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9年6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22日上午09:00至2022年6月28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须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接受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系统提示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上传支付凭证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请以单位名义汇款,个人汇款不能开具单位发票,汇款时请注明“N0689项目标书费”。第一次公告期间已经报名并缴纳标书费的单位,无需再次支付,上传第一次的缴费凭证即可。

招标文件费用请支付到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石家庄建设北大街支行

账号: 7241 4101 8260 0041 07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1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投标文件时间。招标人定于2022年7月14日9时30分在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1209会议室举行开标会。

5.3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在开标时间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视频直播。

5.4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A座18层

邮政编码:050000

联系人:宋晓丽、苏献素

电话:0311-8583292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

邮政编码:050011

联系人:袁贺、杨健

电话:0311-86063928/86056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