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TC219PODP
所属服务(停车)区充电设施运营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资格后审,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1 采购项目名称:所属服务(停车)区充电设施运营服务项目
1.2 采购人:河北高速集团燕赵驿行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成交供应商投资,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文件要求,加速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确保为新能源汽车用户提供更为优质的出行服务。目前,河北高速集团燕赵驿行有限公司尚有部分服务(停车)区未设置充电设施或现有充电设施老化陈旧,需增设充电设施,现通过公开谈判采购方式选取运营服务单位,负责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产生的收益采购人与供应商按约定比例分成。同时合同期满后,充电设施产权无偿归采购人所有。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1 采购范围:充电设施整体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电力专线的接入或现有箱变扩容等工作。
2.2 服务期限:本项目以5年为一个合同周期,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个合同周期。计划工期:充电设施建设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建设期限不包含在合作期限内(仅针对于新建充电设施))。
2.3 建设地点:河北高速集团燕赵驿行有限公司所属服务区,第一阶段在京哈北线高速大安镇、郭家屯服务(停车)区;京秦高速三河服务区;邢衡高速衡水湖西、衡水北服务(停车)区;荣乌高速桑岗停车区;首都环线高速万庄停车区等8对服务(停车)区布设充电设施。第二阶段建设地点及数量以实际为准。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及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建设技术标准》(DB13(J)/T 269-2018)。
2.5 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誉;
(2)财务要求:本项目财务要求: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20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供应商;
(4)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1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谈判活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谈判;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1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统一组织标前会;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考察,费用自理。
4.2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7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 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被授权人报名时提供)等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西区建国路振一街商务19楼1903室)处报名并购买商务谈判文件。
如需要邮寄报名的,可将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被授权人报名时提供)等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扫描后发送至邮箱(帐号:kxxa_6688@163.com),经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代理机构审核合格,不代表通过评比阶段的资格审查通过),邮寄商务谈判文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内容要求齐全,清晰可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最终资格确认以评审结果为准。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邮寄费20元。售后不退。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为2021年12月1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建国路振一街商务19楼1903室。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建国路振一街商务19楼1903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谈判公告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谈判人:河北高速集团燕赵驿行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黄河大道98号(澳怡大厦18楼)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311-89256050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熙园B座311商业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张小歧
电 话:13313115558 0311-89246112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2021年11月23日
申请购买谈判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 |
注: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谈判文件无效。
单位名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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