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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集中管理平台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1-11-11   作者:李少龙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集中管理平台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集中管理平台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1.2 采购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为了贯彻国家对安全保障工作的要求,对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集中管理平台进行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测评工作将依据等级保护的相关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实施本次安全测评工作。安全测评范围包括被测系统相关的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服务器设备等;测评内容涵盖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以及信息安全管理等方面。测评完成后针对系统中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风险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并最终形成安全等级测评报告。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集中管理平台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测评服务。

2.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满足现行行业规范标准,科学、合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且具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具备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2)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8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的业绩。

(3)信誉要求:供应商过去1年(2020年1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项目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项目合同被解除。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人,持有高级测评师资质证书。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18年11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比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石家庄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B座17楼17F11室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以及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09:30时,地点为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77号世纪国际中心501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街道裕华东路509号

联 系 人:刘双兵

电    话:13229867006、1373119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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