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上午,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李为民带领督导组一行七人到燕赵驿行公司督导检查依法治企工作落实情况。
督导组重点察看了依法治企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规章制度建设与落实情况,对规章制度、重大决策和经济合同法律审核,合同管理,法律纠纷案件预防与处置,外聘律师管理,法制宣传、教育与培训,公务车辆与办公用房等工作资料进行了仔细翻阅,并与燕赵驿行公司有关同志进行了交流。
对燕赵驿行公司依法治企工作落实情况督导组表示肯定。李为民代表督导组要求,一是要科学制定、科学优化各项规章制度,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奠定良好基础。二是要在发展新业务、拓展新业态过程中,做好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管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支撑与保障作用,助力各项业务可持续发展。三是要做好经营活动的法律支持、服务与保障,有效预防、科学管控法律纠纷,做好涉诉案件报告和办理工作,有效防控法律风险,促进经营合法合规。
燕赵驿行公司副总经理徐全星和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行政办公室、事业发展部、法律事务部有关负责同志陪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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