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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集团燕赵驿行有限公司京沈高速香河服务区北区餐厅改造装修工程施工询比公告

2021-07-26   作者:燕赵驿行公司

河北高速集团燕赵驿行有限公司

京沈高速香河服务区北区餐厅改造装修工程施工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TC219P080

一、询比条件

本询比项目京沈高速香河服务区北区餐厅改造装修工程施工 已由 河北高速集团燕赵驿行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集团燕赵驿行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询比人自筹,出资比例100%。询比人为河北高速集团燕赵驿行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询比。

二、询比范围及内容

2.1项目概况:为了提高香河服务区北区餐厅空间利用率,增强室内客流互通,烘托销售氛围,改变传统自助餐单一业态,丰富餐饮业态形成功能多样、优势互补、互相带动、运转流畅的新餐饮服务。拟对香河服务区北区厨房进行改造、购置香河服务区北区明档设备、排烟及油烟净化系统等

2.2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

2.3建设地点:京沈高速香河服务区北区

2.4询比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三、询比申请人的资质要求:

3.1本项目要求询比申请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满足附录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

3.3询比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询比人只接受1名询比申请人的文件。

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询比申请人(不包括分公司)不得参加询比。

3.5询比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18年07月0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询比活动。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条件有意参加询比申请人,请于2021年07月26日至2021年07月3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被授权人报名时提供)等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西区建国路振一街商务19楼1903室)处报名并购买询比文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内容要求齐全,清晰可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最终资格确认以评审结果为准。

4.2询比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询比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询比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询比预备会;

5.2询比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比会举办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0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石家庄市桥西区建国路振一街商务19楼1903室

5.3开标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建国路振一街商务19楼1903室

5.4递交询比申请文件时,如询比人法定代表人递交询比申请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询比申请人授权代理人递交询比申请文件的,授权代理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询比申请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询比资格。

5.5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询比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递交询比申请文件,询比人将予以拒收。

六、询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询 比 人:河北高速集团燕赵驿行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黄河大道98号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张倩                    电    话:0311-89256051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熙园B座311商业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张小琪

电    话:13313115558  0311-89246112

2021年07月26日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询比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询比申请单位名称:(询比申请单位盖章)

日期:2021年月日

注:1、询比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询比申请人应在递交询比申请文件同时向询比人单独提交此表。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营业执照要求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誉要求

询比申请人在近1年(2020070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中违约而被逐或因询比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条件)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与询比申请人名称一致),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登记单位须与询比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选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单位须与询比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