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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偿债能力分析测算专项报告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1-03-16   作者:李少龙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偿债能力分析测算专项报告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偿债能力分析测算专项报告项目询比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偿债能力分析测算专项报告项目

1.2 采购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

出具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偿债能力分析测算专项报告,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需求。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出具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偿债能力分析测算专项报告,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需求。

2.2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出具测算数据,30日内出具正式报告。     

2.3 服务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供应商须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有过至少一项高速公路类似服务业绩。

(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团队不少于15人,项目负责人为注册会计师,且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人。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次询比者,请于2021年03月16日至2021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工作邮箱(hcqdfgs@163.com)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或持上述资料至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荣鼎天下B座1301室)登记并购买询比文件。

4.2询比文件售价500元,提供电子版,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21日上午9:00,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荣鼎天下B座1319室)。因疫情影响,本项目可由供应商代表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或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文件方式的,请各单位授权代表于询比截止时间之前携带响应文件及手持授权委托书递交至我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荣鼎天下B座1301室),各代表递交文件后即可离场,无需参加会议;采用邮寄递交文件方式的,详细要求见询比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因疫情影响,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不必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其他

采购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

联系人:谷晓轩  

电  话: 0311-66620843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荣鼎天下B座1301室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311-88870862、15003234055

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桥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南口支行 

账 号:100473816907

财务电话:0311-88870862

财务电邮:0311-88870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