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推荐

廊沧高速公路廊坊事务中心、京台高速公路廊坊事务中心转企改制资产评估项目比选公告

2020-10-21   作者:

廊沧高速公路廊坊事务中心、京台高速公路廊坊事务中心转企改制资产评估项目比选公告

廊沧高速公路廊坊事务中心、京台高速公路廊坊事务中心转企改制资产评估项目现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为廊坊市交通运输局和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和廊坊市交通运输局,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廊坊市交通运输局和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廊沧高速公路廊坊事务中心、京台高速公路廊坊事务中心转企改制资产评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择优选定本项目中选人。
1.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1.1项目概况
1、廊沧高速公路廊坊事务中心:
廊沧高速廊坊段起自永清县赵百户营村北,与京台高速相接,路线转向正南方向,在西贺、东贺村中间穿越永定河故道,向南穿越大沈庄东侧、王虎庄与马家铺,经后奕村东,在南大王庄东北与永信公路和津霸铁路交叉,在赵各庄村南与国道112交叉,在王庄子村西与保津高速相交,在十间房村东跨中亭河,在任庄子村东跨大清河及大清新河,经唐头村东、西柳河村西,在孟家务村西北跨小白河,经丰各庄村西,韩么村东在曲店后跨文安洼排干,向南在姜庄子与龙街乡之间穿过,路线在杏叶林村西进入大城县境内,在大城县西侧上跨津保南线、白马河,在刘固献和东迷堤之间穿过,转向东南方向,上跨子牙河、百家洼排干渠,在大木桥村东上跨黑龙港河西支,止于廊坊、沧州交界,与廊沧公路沧州市段连接。路线全长93.251公里。
项目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4.5米,双幅路面净宽为2×15.25m。桥梁设计为上、下行的两座独立桥梁,中间空1.0m,半幅桥宽16.75m。桥涵设计的汽车荷载为公路—Ⅰ级,技术标准按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
全线共设置9座互通式立交、2处分离式立交、特大桥5座、大桥6座、中桥17座、小桥23座、涵洞13道(不含互通内构造物)。
全线设服务区2处(建筑面积13829平方米)、管理处(信息管理中心)1处(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养护工区2处、收费站7处。
全线共设置连接线5条,总长56.66公里。其中一级路总长8.085公里,二级路总长48.575公里,连接线永久占地2497.15亩。
2009年2月10日正式开工,2011年11月26日信安至臧屯段约70公里通车,2012年6月26日全线通车。
廊沧高速公路廊坊事务中心成立于2007年2月,副处级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廊沧高速公路廊坊境内段建设与管理提供保障。负责廊沧高速公路廊坊境内段前期规划、建设资金筹措与债务偿还、建设管理、路线养护、路政管理、生产经营与资产管理。按照廊坊市委编办批复(廊编办[2019]65号), 廊沧高速公路廊坊事务中心事业编制为170名,另有人员使用控制数410名。廊沧高速公路廊坊事务中心领导职数6名,具体为:主任1名(副处级)、党委书记1名(正科级)、副主任3名(正科级)、党委副书记1名(副科级)。内设机构10个(科级领导职数10正10副);下设机构12个(科级领导职数12正29副)。
截止2020年6月底,资产合计71.38亿元,负债合计40.72亿元,净资产合计30.66亿元。
2、京台高速公路廊坊事务中心:
京台高速廊坊段起自廊坊市火头营(京冀界),接拟建的京台高速公路北京段,止于廊坊市穆家口(冀津界),接在建的京台高速公路天津段,全长53.27公里。其中京冀界至廊沧枢纽互通段采用8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线全长28.735公里,路基宽度42.0米;廊沧枢纽互通至津冀界段采用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线全长24.535公里,路基宽度34.5米。设计速度全线采用12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 级,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003)执行。
项目法人为京台高速公路廊坊事务中心,副处级事业单位,经费自理。负责京台公路廊坊段建设项目的前期规划、建设资金筹措与债务偿还、建设管理、路线养护与路政管理、生产经营及资产管理,隶属于廊坊市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有:1个管理中心、1个监控中心、1个养护工区、1对服务区、1对停车区、7个收费站(京冀主线收费站、九州收费站、永清北收费站、永清收费站、码头收费站、东安庄收费站、冀津主线收费站)。目前京冀主线收费站、冀津主线收费站已撤销。
单位编制批复情况:根据廊坊市廊编[2008]21号文件、廊编办[2012]20号文件、廊编[2014]40号文件及廊编[2019]65号文件《关于对廊坊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的通知》,批复的人员编制为647人、人员使用控制数212人。截至目前,实有在职人数536人,其中在编职工369人,预算内非在编职工167人。
京台高速公路廊坊事务中心于2008年2月成立(2008年2月市编办批准成立京津南通道河北段高速公路廊坊建设管理处,2009年1月更名为京台高速公路廊坊建设管理处,2016年1月更名为京台高速公路廊坊管理处,2019年7月更名为京台高速公路廊坊事务中心),并开始京台高速项目立项的前期工作,2012年2月经批准开工建设,2014年12月建成通车(京冀界主线站于2016年12月与北京段接通),该路段全长53.253公里,概算总投资53.58亿元,建设过程中由于征地拆迁、材料调差、银行利息增加等因素,2014年省交通厅批准调增建设资金9.43亿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59.50亿元,项目尚未完成竣工决算。
截止2020年6月底,资产合计64.54亿元,负债合计42.51亿元,净资产合计22.03亿元。
1.2服务期限: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基础资料后20天内提供资产评估报告初稿,经委托方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后10天内出具正式报告
1.3比选内容:廊沧高速公路廊坊事务中心、京台高速公路廊坊事务中心转企改制的资产评估有关工作,分别编制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
职责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开展尽职调查,全面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
(2)协助比选人完成本项目资产评估。
(3)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
(4)应比选人要求,就本项目所涉的其它商务问题提供专业意见与建议。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比选申请人资产评估师数量不少于20名,并具备与委托业务相适应的执业经验,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人员、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
2.2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评估额不少于3亿元的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2.3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4比选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执业年限10年及以上。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评估额不少于3亿元的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资产评估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其他主要人员:不少于5名,具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执业年限3年及以上。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2.6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2.7比选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比选申请。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者,请于2020年1021日至2020年1023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 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比选申请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工作邮箱(hxzb201@126.com),或持上述资料至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新合作城市广场B座14层1415房间)登记并购买比选文件。
3.2比选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27日上午9:00,地点: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1426会议室(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新合作城市广场B座14层)。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廊坊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和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比选人: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廊坊市广阳道53号
联系人:马磊
联系电话:0316-2118713,15100657575
比选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
联系人:席伟
电 话:0311-66620589
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新合作城市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