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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文化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2020-09-27   作者: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第一次党代会、2020年年度工作会议和半年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发展软实力的意见》,加快实施文化强企战略,以担当诚信奉献卓越为内核,明确集团公司使命愿景、核心价值观,编制完成集团公司《文化手册》、《行为规范》,实现文化理念与制度体系有效衔接。
2.2服务期限要求
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需求调研工作,12月底完成《文化手册》、《行为规范》的工作。
2.3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内容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分为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咨询、策划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供应商信誉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次询比的供应商, 请于2020年9月27日至2020年9月29日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携带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及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领取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14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13时30分至14时3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1-66620522
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B座12层
联 系 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311-69052002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