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石支队保定大队做好公务车管理工作

2020-06-18 10:00   作者: 来源:路政总队-京石支队-保定大队

根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务车管理使用情况督导检查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保定大队积极落实,对大队公务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完善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管理,严格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加强对执法车辆的管理,结合实际制定对公务用车使用实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严禁公车私用、乱停乱放、严禁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行驶、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私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二是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任何人不得固定专车,办公室负责大队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定期对大队公务车辆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所有公务用车均应建立车辆档案,一车一档。三是节假日期间,除指定值班或用于督促检查、应急保畅等公务的车辆外,其他公务用车一律统一规范停放和封存在大队驻地,不得擅自驶离停放区域,驾驶员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学习和安全教育,完善大队车辆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