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上午,清河大队联合新河大队共同到安通救援公司,开展走访检查活动。
安通救援公司负责人汇报了疫情期间的工作情况,就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一是因为免费期间车流量巨大,造成事故多发,有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二是交通管制期间,救援车辆不能上路,导致司乘等待时间过长;三是协商部分的费用有时司机不认可,发生争议。
路政执法人员与救援公司负责人就以上问题进行了逐个探讨,指出随着收费恢复正常,车流量已明显下降,事故和故障车辆也随之减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但是救援车辆需要缴纳通行费,增加了救援成本,应当提前告知司机,按照总队30号文件要求,所有的救援项目和费用,必须在事前开列清单双方签字确认,避免发生事后争议,协商部分的费用,尽量按照以前公示的标准执行,路政大队负责监督协调。遇有交通管制时,路政大队负责协调高速交警和收费站,保证救援车辆及时上路。
执法人员随后检查了安通救援公司的各类台帐、票据使用等情况,传达了总队和公路局的最新文件,并督促其及时启用新版三联单,保证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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