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5日,京沪支队沧州大队打响新一轮加强车辆清障救援服务管理工作的“发令枪”,组织辖区内救援公司进行集中培训。宣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车辆清障救援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监管力度,规范清障救援行为,杜绝各种违规和有理投诉现象的发生。
薛晓成大队长主持会议,探讨高速清障救援新思路,明确高速救援新要求,使高速救援服务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透明化。薛晓成指出,高速救援是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现场,管理好高速救援工作,就是提升河北高速形象的有效措施,救援过程中应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安全及利益放在第一位,高效救援,热情服务,以当事人的满意程度作为考核的主要标准。薛晓成强调,救援公司接到车辆救援服务指令后,应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告知其等待救援过程中安全注意事项,并立即安排救援队伍迅速赶赴现场,车辆救援作业应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车辆清障救援操作规范》和河北省相关规定执行。作业前,应向当事人提供详细的作业清单,明确具体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经当事人确认后开展车辆救援工作。车辆救援完成后,应向当事人提供服务收费票据,防止出现高收费、乱收费现象。薛晓成明确要求,各救援公司在做好救援服务工作的同时,发挥好“二维码”评议的重要作用,接受当事人的监督与评价,真正的做到高速公路车辆清障救援工作的公开透明。
通过不定期对清障救援公司的集中培训、突击检查,使高速公路车辆清理救援服务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在做好救援服务管理工作的同时,建立定期回访制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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