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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秦分公司2026年运营期保险(公众责任险、现金保险)采购招标公告

2026-09-08 17:44   作者:京秦分公司-事业发展部

招标公告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秦分公司2026年运营期保险(公众责任险、现金保险)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HDCL-2026-007

1.招标条件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秦分公司2026年运营期保险(公众责任险、现金保险)采购招标方案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秦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本项目进行二类公开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规模:采购险种范围包括公众责任、现金保险服务事宜。具体服务要求以招标文件所列内容为准。采购预算金额:95万元(公众责任94.5万;现金保险0.5万)。服务期限:自出具保单之日起一年。

2.2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秦分公司2026年运营期保险(公众责任险、现金保险)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的保险公司

3.2财务要求:合法开展采购险种范围内的保险业务;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

3.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30901日至今,以出单时间为准)具有一项高速公路企业承保业绩。

3.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3090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1名投标人的报名。

3.6其他要求:本项目只允许经法人机构或各家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授权的各级保险机构参与。同一保险公司与其分支机构或者同一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8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开标等均需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的牵头人,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处理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与招标人沟通、合同谈判、现场服务等。(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的总协调,除完成联合体协议书规定的自身职责分工的工作外,还需要积极督促其他成员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协调其他成员配合本项目全部工作;主导项目过程直至服务期结束。(6)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成员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在法律上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其他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中的某一方违反合同,招标人都有权要求其中的任何一方承担全部责任。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其内部联合体协议的约定来对抗招标人。(8)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明确要求签字盖章的内容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完成签字或盖章外,其余须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0909:00至2026091517:00,将以下报名资料: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将申请文件送至河北彩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峨嵋山中路9号)。报名单位须对发送的报名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取消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09290930分前(北京时间),地址:河北彩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峨嵋山中路9号),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秦分公司网站(http://jq.hbgs.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网站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秦分公司

   址:秦皇岛市燕山大街21号   

人:戴凌云

  话:0335-3958048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彩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峨嵋山中路9号

联系人:王赢

电话:13102535645

电子邮箱:393020871@qq.com

 

 

 

 

附件1:投标人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此表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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