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邢汾分公司2026年机电固定资产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邢汾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6年机电固定资产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邢汾高速公路所辖路段全长86.393公里,起点与邢临高速、京港澳高速公路连接,终点与山西和榆高速公路相接。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全线隧道单洞共30座,其中特长隧道2座、长隧道7座,中隧道6座,短隧道15座,隧道单洞全长22.7公里。全线共设4处匝道收费站,2处隧道管理站。
本次采购的主要内容为:监控远程智能配电箱25套、服务器2台、隧道车道指示器21个、机房空调(7.5kW)1台、电伴热远程智能配电箱25套。
所采购设备要与原项目设备及平台实现无障碍对接。
2.1.1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现场交货并安装,通过甲方验收。
2.1.3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2.2招标范围: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邢汾分公司2026年机电固定资产采购项目的供货、包装、运输、检验、环保、保管、培训、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支持、维修保养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全部相关工作。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执行人查询)、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授权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不得与该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28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至2026年9月2日17时,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招标文件列表中所有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1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招标人定于2026年9月18日09时30分在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举行现场开标。
5.3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5.4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邢汾分公司(http://xf.hbgs.com.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交,提交后电话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联系人:刘畔0319-295077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宝鑫0311-88660139)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邢汾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羊范镇王村西
联 系 人:刘畔
电 话:0319-2950772
传 真:0319-29580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
联 系 人:王宝鑫
电 话:0311-88660139
传 真:0311-88660139
10.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制造商要求 | 营业执照要求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代理商要求 | 营业执照要求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适用关键设备) | 本项目中的关键设备,隧道车道指示器、服务器需具有设备制造商就投标设备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3年内(2023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合同额不少于30万元高速机电设备的供货业绩。 |
注:1、代理商和制造商的业绩可互用。
2.以上业绩不包括制造商与代理商签订的合同业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誉要求 |
投标人过去1年(2025年8月1日至今)中不曾因高速公路机电设备供货合同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机电设备供货合同被解除。 |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形式。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前3 名投标人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 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以技术部分(明标)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技术部分(明标)得分也相同的,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累计合同金额高的投标人优先。 未通过第一信封评审或综合得分未进入前3 名的投标人,其第二信封在整个评标期间不再开封,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进行评审,并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1-3 名中标候选人。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第一个信封技术部分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第一个信封技术部分(明标)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累计合同金额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交货地点、交货期和质量标准;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满足投标人须知3.4.1 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8)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投标文件中投标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要求中带★的条款)的要求,并按照投标人须知1.11.3 款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技术部分(暗标)编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0.3 款的规定。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分项报价表中合计金额与投标函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第一个信封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部分:80 分 商务部分:20 分 其他评分因素:0 分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 名进入第二信封评审。 |
3.5.3异常低价评审 | 本款增加: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60(含)%时,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 |
3.6.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核查 | 本款修改为: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进行查询。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执行人查询)、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 注:以上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的验证方式,或根据提供的验证方式无法核实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3.6.3 | 投标人其他 异常投标情况 形 |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存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活动异常关联等异常投标情形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投标人存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活动异常关联等异常投标情形,并否决其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活动异常关联等异常投标情形: (1)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雷同; (2)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雷同; (3)投标文件制作计算机MAC 地址雷同; (4)投标文件制作计算机硬盘序列号雷同; (5)招标文件下载IP 地址雷同; (6)投标文件上传IP 地址雷同; (7)投标文件解密IP 地址雷同。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及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评分标准 | |
满分100分 | ||||
2.2.1(1) | 技术部分(80分) | 投标设备整体评价 | 20分 | 1.设备整体性能优越、功能齐全、完善,自动化水平高,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6-20 分; 2.设备整体性能较高、功能较齐全、较完善,自动化水平较高,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2-16 分; 3.设备整体性能一般,功能一般,自动化水平一般,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2 分。 |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 指标响应程度 | 20分 | 1.投标产品选型合理,主要组成部件的技术性能参数及功能参数指标高, 实用性强、产品设计科学合理、质量可靠,得16-20 分; 2.投标产品选型较合理,主要组成部件的技术性能参数及功能参数指标 较高,实用性较强、产品设计较合理、质量较可靠,得12-16 分; 3.投标产品选型一般,主要组成部件的技术性能参数及功能参数指标一般,实用性一般、产品设计一般、质量一般,得12 分。 | ||
供货能力及进度保 障(暗标) | 20分 | 1.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切实可行、供货能力强、交货进度有保障、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供货,针对供货过程中的特殊情况有预案,得16-20 分; 2.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可行、供货能力较强、交货进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2-16 分; 3.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一般、供货能力一般、交货进度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2 分。 | ||
技术服务及质保期 服务(暗标) | 20分 | 服务方案切实可行,针对性强,服务体系完善,得16-20 分; 服务方案较切实可行,针对性较强,服务体系较完善,得12-16 分; 服务方案基本可行,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得12 分; | ||
2.2.1(2) | 业绩 (20分) | 单位业绩 | 20分 | 满足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2分; 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4分,本项最高加8分。 |
2.2.1 (3) | 其他评分因素 | 无 | ||
注:
1.评委打分保留1 位小数,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第2.2.1(2)项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评审因素细分项缺项则该项得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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