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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涿分公司2026年车辆保养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12-05 09:32   作者:张涿分公司-事业发展部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涿分公司2026年车辆保养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涿分公司2026年车辆保养维修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涿分公司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涿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涿分公司2026年车辆保养维修服务项目

2.1.2服务内容: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涿分公司拥有或使用的机动车辆,包含皮卡车、越野车、商务车、轿车等车型保养维修服务。

2.1.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2.1.4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涿分公司2026年车辆保养维修服务项目,分为3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

具体车型

服务地点

1标段

别克商务、大众帕萨特、大众迈腾、长城皮卡等

涿州市

2标段

大众朗逸、长城皮卡、风骏皮卡、江铃皮卡、福田皮卡等

涞水县

3标段

福田皮卡、东风皮卡、江铃双排货车、长城皮卡、江铃皮卡等

涿鹿县

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个体工商户除外)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每个投标人仅可对1个标段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2 月 5 日9时00分至2025年 12 月 9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2 月 25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5.2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涿分公司(http://zz.hbgs.com.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涿分公司

地址

河北省涿州市鹏程北街208号

联系人

侯佳

电话

0312-6552827




招标代理

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3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

联系人

张光磊(项目负责人)、张宁

电话

13933000377、13229867006

惠招标平台

400-780-9998

8.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9.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的汽车整车维修三类以上(含三类)资质的汽车维修机构;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设备和专业维修技术能力。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5年(2020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政府部门、事业或企业单位车辆维修或保养服务项目业绩。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24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曾在车辆维修或保养服务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车辆维修或保养服务合同被解除。

10. 

11.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当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服务方案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金额累计较高的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标段号、服务期限、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的相关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8)同一投标人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与所投标段一致。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标段号、投标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报价清单表中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中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一致。

(7)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服务方案:50分

其他因素:2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3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3.6.1

信息

查询

本款修改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个体工商户除外)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导致不能满足资格评审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的验证方式,或根据提供的验证方式无法核实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服务方案

50分

投标人基本条件、项目实施团队及人员配备

15分

第一档,投标人基本条件、项目实施团队及人员配备完整、内容齐全,有针对性,得12-15分;

第二档,投标人基本条件、项目实施团队及人员配备较科学合理,总体方案较完整,得9-12分;

第三档,投标人基本条件、项目实施团队及人员配备基本合理,总体方案简单,得9分。

整体工作方案

15分

第一档,整体工作方案科学合理,内容详细,得12-15分;第二档,整体工作方案较科学合理,内容较详细,得9-12分;

第三档,整体工作方案基本合理,内容简单,得9分。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进度保证措施及服务安全保证措施

10分

第一档,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进度保证措施及服务安全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完善可行、有针对性,得8-10分;第二档,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进度保证措施及服务安全保证措施较科学、较完善可行、较有针对性,得6-8分;第三档,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进度保证措施及服务安全保证措施一般,得6分。

服务承诺、后续服务安排及保证措施

10分

第一档,服务承诺、后续服务安排及保证措施系统全面、科学合理,得8-10分;

第二档,服务承诺、后续服务安排及保证措施较完整、较科学,得6-8分;

第三档,服务承诺、后续服务安排及保证措施基本完整或基本合理,得6分。

2.2.4(3)

评标价

3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3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2.2.4(4)

其他因素

20分

业绩

2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2分;

每增加一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8分,最多加8分。

注:1、第2.2.4(1)项各评委打分保留1位小数,投标人该项得分以各评委打分平均值计算所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第2.2.4(1)项评分因素细分项缺项则该项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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