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一辆车牌为冀FG**48的客车驶入尚村收费站出口车道。收费人员凭借敏锐的观察力发现,该车虽车身标注限载17人,且入口领取的是二型客车通行卡,但车身实际长度明显超过二型客车6米的标准限值。
为核实情况,收费人员第一时间向司机说明发现的问题,并要求其出示车辆行驶证。起初,司机极不配合,坚称“应按通行卡标注的车型收费”,对核查要求存在明显抵触情绪。面对这一情况,工作人员始终保持耐心与专业态度,向司机详细解读高速公路“按实际车型收费”的政策规定及车型分类标准,明确告知车型认定需以车辆行驶证登记信息为判定依据。经反复沟通,司机配合出示了行驶证。
经核查,该车外廓尺寸为7345×1993×2870,属三型客车范畴,此前按二型客车领取通行卡属于车型认定不符。在确凿的事实面前,司机认可了该情况,并按三型客车收费标准补缴了通行费差额。
此次案件的成功查处,是尚村收费站长期秉持“应收不漏、应免不征”的收费原则的具体体现,更充分彰显了工作人员细致入微的观察力与严谨负责的履职态度。下一步,尚村收费站将持续保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车型核查力度,切实维护高速公路正常的收费秩序和公平的通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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