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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石安分公司总部及所属单位污水处理系统代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8-11 10:23   作者:石安分公司-事业发展部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石安分公司总部及所属单位污水处理系统代维服务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现对该项目污水处理系统代维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2025年石安分公司总部及所属单位污水处理系统代维服务项目。

2.1.2建设规模:

石安分公司总部、石家庄东站、石家庄南站、元氏站、高邑收费站(两套)、兴华路收费站、栾城东收费站、赵县西收费站、柏乡收费站、隆尧收费站、内丘收费站、邢台北收费站、邢台收费站、邢台经开区站、沙河收费站、邢台保通保畅应急大队、永年收费站、邯郸南收费站、冀南新区收费站、磁县收费站(两套)、邺城收费站、河沙镇收费站、涉县西收费站、邯郸南养护点,共24个单位的26套污水处理系统所有设备进行保养、维修,确保系统正常运转,排放水质达到国家相关环保要求。全托管方式,365天*24小时。

2.1.2服务期限:自2025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0日。

2.1.3质量要求:合格。

2.1.4服务方式:全托管方式,365天×24小时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2025年石安分公司总部及所属共24个单位的26套污水处理系统所有设备进行保养、维修,确保系统正常运转。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方面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且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万元的污水处理(含新建或维修维护)项目业绩。

3.1.3信誉要求:近1年(2024年8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污水处理系统代维服务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污水处理系统代维服务合同被解除。

3.1.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不适用)、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8  11  9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5   8  15  17  00 分,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9  1  14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5.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冶河镇程上村北(新元高速栾城收费站院内)

人:张欢

   话:0311-66629038

 

招标代理:河北中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9楼

 话:0311-89681169

联系人:鲍金丽、张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