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节假日期间,饶阳站车流如织,全体工作人员坚守一线,以“安全保畅+入口管控”双线作战,全力保障站口安全畅通。5月1日晚,收费站高效处置一起电动摩托车违规闯卡事件,以实际行动践行“行人及非机动车禁入高速”专项行动要求,筑牢道路交通安全屏障。
当晚22时许,正值假期出行高峰,饶阳站入口车道按要求实行“抬杆不发卡”政策,车辆通行效率显著提升。此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电动摩托车突然加速闯入发卡车道,因车速较快,发卡员尚未确认车辆信息,该车已驶过窗口冲向高速。情况紧急,发卡员立即高声呼喊拦截,驾驶员闻声减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车辆调头返回车道。经现场查看,该车实为电动摩托车,后座搭载一名乘客,两人均未佩戴任何安全防护装备,存在极大安全隐患。面对拦截,摩托驾驶员质疑“为何摩托车可上高速而电动摩托车不行”。为保障安全,当班人员迅速将车辆引导至外广场安全区域,并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河北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并结合京津冀区域管理实际耐心进行政策解读:第一,河北省全境禁止摩托车(含燃油、电动)驶入高速公路;第二,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5km/h,不具备高速公路行驶条件;第三,外省允许摩托车上高速的省份,也需满足单独车道、限速80km/h、禁止载人等条件。通过细致沟通,驾驶员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险性,最终配合驶离站口。
此次事件处置过程中,饶阳站通过“三强化”措施严防行人及非机动车上高速,取得实效:一是强化入口管控,增派值守人员对可疑行人和车辆提前进行拦截;二是强化政策宣传,在站口设置警示标牌,发放安全手册;三是强化联勤联动,与高速交警、路政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管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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