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一辆客车驶入衡水湖收费站,当班收费员按照正常收费作业流程刷卡操作后,系统显示发卡车型为二型客车。收费员凭经验感觉车长已经超过6米,认为该车为三型客车。收费员对司机说道:“师傅,请您出示一下行车本”。司机见收费人员要行车本,情绪有些激动,并说到:“给你行车本也是17座,是二型车”。收费员通过行车本核实,确认车长超过6米,为三型客车。司机表示不能理解,经过班长和收费人员耐心解释,司机认识到自己对收费政策了解不够全面,最终按照三型客车缴纳了车辆通行费。
衡水湖收费站全体职工熟练掌握各项收费政策,工作中保持严谨的态度,全力堵塞收费漏洞,有效打击逃漏费行为,为精准治逃、增收促收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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