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9日凌晨1点左右,一辆冀E牌照的蓝牌货车从衡水湖收费站8车道下道,司机称自己拉的樱桃要求免费,当班收费员通知班长和绿通员验货。在验货过程中,当班班长发现该车货物容积达不到全车的百分之八十,查看司机车辆行驶证后,发现该车车货总重不足车辆核定载货质量的百分之八十。遂告知司机,绿通减免政策是货物容积或载货质量两者其一达到百分之八十即可享受减免政策,该车货物容积与车货总重均未达到百分之八十,不能享受绿通减免政策。司机表示理解,足额缴纳通行费。
衡水湖收费站全体人员坚守绿通政策不动摇,严厉打击各类逃漏费行为,耐心细致讲解政策,确保通行费颗粒归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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