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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分公司2023年冀津界至黄石高速部分路段路面病害治理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谈判采购公告

2024-04-08 14:12   作者:京沪分公司

京沪分公司2023年冀津界至黄石高速部分路段路面病害治理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

谈判采购公告

    京沪分公司2023年冀津界至黄石高速部分路段路面病害治理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京沪分公司2023年冀津界至黄石高速部分路段路面病害治理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

1.2 采购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沪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京沪分公司2023年冀津界至黄石高速部分路段路面病害治理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上下行方向G2:K150+000-K182+362  G3:K167+372-K185+010路段内对病害严重路段路面铣刨重铺4厘米AC-13CSBS改性沥青混凝土,下面层存在病害的一并进行处理,处治面积188491.4平方米。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购范围:京沪分公司2023年冀津界至黄石高速部分路段路面病害治理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上下行方向G2:K150+000-K182+362  G3:K167+372-K185+010路段内对病害严重路段路面铣刨重铺4厘米AC-13CSBS改性沥青混凝土,下面层存在病害的一并进行处理,处治面积188491.4平方米。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交工验收任务止。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的CMA计量认证证书(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上述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2)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检测项目业绩。

(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23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曾在高速公路检测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4)项目负责人要求:1人;高级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近5年(2019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1年3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48日至202441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九河西路30号获取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上午9:30 时,地点为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九河西路30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谈判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沪分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沪分公司

地    址:沧州市运河区九河西路

联 系 人:曹福

电    话:0317-5634078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17楼

联 系 人:张德祥、张光磊

电    话:13373170510、13229867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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