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18时左右,一辆轻型厢式货车从衡水湖站下道。司机到达收费窗口说:“拉的菜,验货吧。”当班班长在核验中发现,该车行驶证显示总质量为1.97吨,但实际车货总重2.31吨,超限率为11.6%,不符合绿通减免政策。于是,收费员耐心告知司机车辆超限装载,因此不能享受绿通减免政策。司机焦急地说道“我没装多少啊,怎么可能超载呢?你们的秤有问题吧!”收费员耐心解释到:“师傅,绿通车辆减免范围的重量是不大于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105%。您的车辆已经严重超载,如果您对称重结果有异议,我们可以让您复称一次,如果仍然超载,您只能缴费了。”随后司机进行了复称,第二次称重结果为2.29吨,依然超过最大认定标准,经过班长沟通解释后司机最终表示认同,并足额缴纳通行费。
衡水湖收费站严格按照绿通政策查验绿通车辆,认真做好政策宣贯,坚决不放过任何一辆不符合减免政策法规的车辆,做到应收尽收,确保通行费颗粒归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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