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黄分公司2024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黄分公司2024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黄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保障2024年度职工正常用餐,需对石黄分公司总部(2人)、藁城东收费站(1人)、深州西收费站(1人)、沧州收费站(2人)、沧东开发区收费站(2人)共8名食堂厨师的劳务外包进行采购。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黄分公司2024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3服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4服务地点:石黄分公司总部(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519号)(2人)、藁城东收费站(1人)、深州西收费站(1人)、沧州收费站(2人)、沧东开发区收费站(2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满足本公告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分公司)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包括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0年12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 日上午9时至2023年12月 5日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高速集团招采平台”(https://zc.hbgs.cloud/”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招标文件列表中所有文件)。
未在“河北高速集团招采平台”注册的投标人应首先在“河北高速集团招采平台”完成注册。河北高速集团招采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311-83864098。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高速集团招采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河北高速集团招采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招标人定于2023年12月21日9时30分在石家庄高新区祁连街95号科技中心2号楼2201室举行开标会。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河北高速集团招采平台”;进入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确认工作;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
5.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高速集团招采平台”、“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黄分公司官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黄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519号
联 系 人:韩亚娟
电 话:0311-66726662
招标代理: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B座17楼
联 系 人:张德祥、张光磊
电 话:0311- 66726361 13703119060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三年内(2020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业绩。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近1年内(2022年12月1日至今)不曾在劳务派遣服务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劳务派遣服务合同被解除。 |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服务方案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文件中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累计个数多的优先。 通过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包括大写和小写)、服务期限、服务质量要求等有关信息;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7)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如企业名称有变更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书或备案表的副本变更记录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复印件。 (12)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13)投标报价的大写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14)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服务方案:60分 业绩:10分 评标价:3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如果参与计算的投标人数量<6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最高值和最低值;如果6≤参与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如果参与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2个最高值和2个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当所有投标价都高于招标人投标控制价上限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
3.6.1 | 信息 查询 | 本款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情形的(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形的(均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保证上述全部截图的真实性,如发现核查结果不一致则视为相关截图弄虚作假。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上述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条款号 | 评审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4(1) | 服务 方案
| 60分 | 组织机构及项目团队
| 15分 | 根据投标人项目实施团队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优劣进行比较打分: 第一档,组织管理机构完善、合理,团队人员构成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符合项目特点的,得12-15分; 第二档,组织管理机构健全、合理,团队人员构成和专业性较好,相关经验较丰富,符合项目需求的,得9-12分; 第三档,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构成基本合理,专业性和相关经验有欠缺或低于其他档次投标人,得9分。 |
实施计划及服务方案
| 15分 | 第一档,实施计划科学合理,总体方案完整、内容齐全,有针对性,得12-15分; 第二档,实施计划较科学合理,总体方案较完整,得9-12分; 第三档,实施计划欠合理,总体方案过于简单,得9分。 | |||
日常管理标准及措施
| 10分 | 第一档,科学合理,内容详细,得8-10分; 第二档,较科学合理,内容较详细,得6-8分; 第三档,欠合理,内容过于简单,得6分。 | |||
内部规章制度及人员考核培训方案
| 10分 | 第一档,科学合理、完善可行、有针对性,得8-10分; 第二档,较科学、较完善可行、较有针对性,得6-8分; 第三档,保证措施一般,得6分。 | |||
服务承诺
| 10分 | 第一档,服务承诺系统全面、科学合理,得8-10分; 第二档,服务承诺较完整、较科学,得6-8分; 第三档,服务承诺不完整或不尽合理,得6分。 | |||
2.2.4(3) | 评标价
| 30分 |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30;E1=0.6;E2=0.3;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
2.2.4(4) | 业绩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6分; | ||
每增加一项近三年内(2020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业绩(含厨师)加2分,本项最多加4分。 |
注:1、各分项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算术平均值,评委打分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服务方案缺项则该项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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