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廊涿高速公路段固安服务区仓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2023-11-22 08:58   作者:燕赵驿行集团通知公告

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廊涿高速公路段固安服务区仓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廊涿高速公路段固安服务区仓储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燕赵驿行集团公司与中外运物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并开展固安服务区仓储建设项目的批复》(冀高规〔2023〕38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固安服务区物流园占地70880.9平方米(106.32亩),总建筑面积3917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78272平方米,整体容积率1.11。其中北区占地35440.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58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9136平方米,容积率1.11,建筑密度55.26%,绿地率20%,设计两个仓库及门卫用房,其中一个丙一类仓库,一个丙二类仓库。

南区占地35440.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58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9136平方米,容积率1.11,建筑密度55.26%,绿地率20%,设计两个仓库及门卫用房,其中一个丙一类仓库,一个丙二类仓库。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具体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文件、概算文件编制以及下阶段工作开展所需要的图纸、技术要求和招标资料等内容。

2.3服务周期及设计后续工作内容

项目总体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区物流仓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其中:(1)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勘察报告、工程设计文件、概算文件。

(2)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完成工程设计的修改完善,并协助招标人完成上级有关部门的审批。

(3)施工期间配合设计变更,提供现场配合服务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或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2日9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11月28日17时0分,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招标文件列表中所有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www.hbidding.com),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招标人定于2023年12月14日9时30分在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电子评标一室举行现场开标

5.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gs.com.cn)、“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http://yzyxjt.hbgs.com.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7.联系方式

人: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

    址: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中山东路832号澳怡大厦

人:张倩

电    话:0311-89256052

传    真:0311-8925605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人:梁宏儒

电    话:0311-83086974、15633669189

电子邮件:hbctxm2c@vip.163.com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1、近五年(2018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一项设计总面积不小于40000㎡的工业建筑或物流仓储建筑设计业绩。

注:设计业绩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所附业绩证明资料中能体现相应建筑设计的工作内容)或单独设计业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1年内(2022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曾在高速公路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项目合同被解除。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1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近5年内(2018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负责过一项设计总面积不小于40000㎡的工业建筑或物流仓储建筑设计业绩。

注:设计业绩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所附业绩证明资料中能体现相应建筑设计的工作内容)或单独设计业绩。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当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业绩累计合同金额高的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补遗书编号(如有)、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对项目名称、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服务期限进行修改;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形式提交,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

b.投标函签署的日期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与投标截止时间同日或在其之前;

c.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未对项目名称进行修改;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报价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1

分值构成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5分

主要人员:  20分

业    绩:  25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价:  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外的投标人评标价均参与计算评标价平均值:

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小于等于5家,所有投标人报价的算数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大于5家,所有投标人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数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6.1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核查

本款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的验证方式,或根据提供的验证方式无法核实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应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形的(均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所附一级注册建筑师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jzscmohurd.gov.cn/”核查的结果一致,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则该证书不予认定。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截图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如投标人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截图或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45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24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14分)

对本项目建设目标、建设规模、相关标准、主要工作内容、服务期限承诺等阐述基本全面,得8.4分;

对本项目建设目标、建设规模、相关标准、主要工作内容、服务期限承诺等阐述全面,无漏项,得8.4-11.2分;

对本项目建设目标、建设规模、相关标准、主要工作内容、服务期限承诺等阐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11.2-14分。

总体设计思路

(10分)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设计理念、思路基本吻合,得6分;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设计理念、思路吻合,采取了部分优化措施,得6-8分;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的工可设计理念、思路高度吻合,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优化并适合本项目,得8-10分。

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5

项目设计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针对性一般,技术建议基本可行,得9分;

项目设计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针对性较强,技术建议可行,得9-12分;

项目设计的特点针对性强,关键技术问题对策明确、合理,技术建议科学、有效、可行,得12-15分。

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2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得1.2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得1.2-1.6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安排周密,得1.6-2分。

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2分

质量、进度及安全保证措施不够具体,可实施性一般,得1.2分;

质量、进度及安全保证措施较具体,可实施性较强,得1.2-1.6分;

质量、进度及安全保证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适合本项目,得1.6-2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2分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一般,得1.2分;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较完善,得1.2-1.6分;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完善合理,得1.6-2分。

2.2.4(2)

主要人员

20分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2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12分;

每增加一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业绩,加4分,最多加8分。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评标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2.4(4)

其他因素

25分

业绩

2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5分;

每增加一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加5分,最多加10分。


 

注:1、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2、技术建议书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细分项缺项则该项得0分。

3、技术建议书评分时保留1位小数,评标价得分计算时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