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保险经纪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3-11-16 17:47   作者:河北高速邯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采购条件

本项目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保险经纪服务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河北高速邯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保险经纪服务项目

2.2项目概况:本项目采用建设-经营-转让的“BOT”建设模式。路线起自沧州市东光县连镇衡水沧州界处,与在建的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段顺接,止于盐山县马家坊村北国道G205处,与拟建的邯港高速公路国道G205至黄骅港段相接,路线全长78.329公里。

全线设大屯、小庄2处枢纽互通立交,设连镇、找王、寨子、盐山、盐山东5处服务型互通立交。全线设特大桥1003.838米/1座、大桥1499米/6座、中桥2313.8米/32座、涵洞23道、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4531.5米/25座、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交319米/3座、通道112座、天桥5座;设匝道收费站5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2处、监控通信分中心l处。此外还包括了南运河特大桥代建部分约286米(包括衡水段引桥第六联3×40m小箱梁,主桥166米预应力混凝土现浇连续箱梁)。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26米,下穿京沪高铁段单幅分离路基宽13.2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它技术标准均按现行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及有关规范执行。

2.3询比采购范围及内容

2.3.1询比采购范围:采购人拟选择一家保险经纪服务单位,为采购人提供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项目的建设期工程相关保险经纪服务。

2.3.2主要工作内容: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保险经纪服务,包括:

1.为采购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2.风险管理、风险分析、保险方案设计;

3.依法合规完成保险采购工作;

4.其他与保险经纪相关的投保安排、协助理赔、日常服务等工作。

2.3.3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G205段全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排水及防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保、河道防护等建设期所有工程保险合同期限结束并对保险期限内所有理赔服务完成时止。

2.4标段划分:本次项目分为1个标段。

3.询比采购申请人资格最低要求

3.1询比采购申请人须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上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3.5询比采购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8月1日至今)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4.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次询比采购的询比采购申请人,请于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7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至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1411室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询比采购申请人领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复印件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询比采购申请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中介许可证》。

(4)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

4.2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09时30分,地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3号金圆大厦四楼第六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北高速邯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安顺南大街与光明西路交口南行200米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17-5251835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薛旸、李文亮、刘希

电话:0311-86958901(招标部)、15176997502

     电子邮箱:hxzb201@163.com(招标部)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docx

    附件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