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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青银分公司2023年沿线站区消防给水系统维修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2023-10-25 09:04   作者:青银分公司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青银分公司2023年沿线站区消防给水系统维修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青银分公司2023年沿线站区消防给水系统维修工程。

1.2采购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青银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青银分公司沿线站区消防给水系统使用时间较长,使用时间最长的已有18年之久。经现场查看,窦妪、栾城、赵县、宁晋、新河、南宫、清河等站区消防给水系统需进行维修,主要包括消防水泵维修和部分给水管道改造。水泵维修主要包括维修水泵14个(含控制柜、稳压设备),通风机7个;给水管道改造主要包括拆除旧管道及路面、安装新管道及回填土方和方砖铺砌、更换阀门及压力表、更换室外消火栓等。工程数量详见清单。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青银分公司2023年沿线站区消防给水系统维修工程。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2工期: 15天,质保期6个月。

2.3建设地点:青银高速公路沿线窦妪、栾城、赵县、宁晋、新河、南宫、清河等站区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0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5万元的房屋消防维修工程业绩。

(4)信誉要求:供应商过去1年(2022年10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消防工程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消防工程合同被解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具有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

(6)其他要求: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1025日至2023年1030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和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领取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393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青银分公司网站上发布。

8.其他

采 购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青银分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东风路115号

联 系 人:崔燕

电    话:0311-87698257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

联 系 人:杨景

电    话:0311-88660139

传    真:0311-88660139

 

20231025

 

 


9.附件

供应商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供应商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注:供应商应如实填报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