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7日19点左右,一辆蓝牌厢式货车驶入105车道,司机称车内装载的是绿通产品,主动将卡递给收费员并出示行驶证要求查验货物。
在岗收费员通过查看车道系统显示的吨数为2.48吨,而行驶证上标明的核定载质量1.495吨,整备质量1.54吨,总质量为3.165吨,货物装载重量只占到核定载质量的60%。而根据绿通减免政策中的相关规定,装载货物不得少于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随后,收费员要求司机打开车厢进一步确定货物的容积,查验发现,装载货物亦不满足车厢容积的80%。货车司机得知不满足免费标准后情绪激动、拒不缴费。在岗收费员沉着冷静,先安抚司机的情绪,随即,将绿通车辆减免的标准和此次通行中不满足免费的原因详细解释给司机。最终,成功追缴通行费66元。
在工作中,我们始终秉承认真的工作态度,严格执行绿通减免政策标准,以确保通行费应收不漏,应免不收。面对司乘,我们耐心服务,详细解释相关政策,有理有据,最终保证通行费颗粒归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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