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2023年职工健康体检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2023年职工健康体检项目。
2.1.2主要服务内容: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2023年度职工体检,张承张家口段职工预计体检人数523人,延崇段职工预计体检人数269人,最终体检人数以实际发生为准。
2.1.3项目预算:预算总金额为507900.00元。
2.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人员体检,并出具体检报告。
2.2招标范围: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2023年职工健康体检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1名投标人的投标。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不含事业单位)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完成注册,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7月10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在线审核通过后下载招标文件【需上传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授权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4、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具体流程可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投标管理”中的“操作视频下载”进行查看。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
5.3投标人不需参加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4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网站(http://zcz.hbgs.com.cn/)”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东创路6号
联 系 人:王学东、15011139815 李雪峰、15203230331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44号春盛写字楼2楼
联 系 人:余凯旋、李晓杰
电 话:0313-5980397、18231088600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3:评标办法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 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 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
注: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申请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资质等级要求 |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近1年内(2022年7月1日至今)不曾在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附件3: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质量要求、服务地点和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或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在授权书上签名或盖章和被授权人在授权书上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人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对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报价清单中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大写金额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服务建议书:50分 其他评分因素:3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 标 价:2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的确定: (1)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数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3.6.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情形的(不含分公司,不含事业单位),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情形的(均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条款号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 分 标 准 | ||
2.2.4(1) | 技术服务建议书(50分) | 整体服务方案 | 20分 | 服务方案、体检流程合理、措施保障有力,能提供优质体检服务的得16(不含)-20(含)分; 服务方案、体检流程较合理、措施保障较有力,能提供较好的体检服务的得 12(不含)-16(含)分; 服务方案、体检流程能满足基本要求,能够完成体检服务的得 12分。 | |
应急处理方案 | 20分 | 对各种突发情况应急处理方案科学合理、应对措施完善得16(不含)-20(含)分; 对各种突发情况应急处理方案较科学合理、应对措施较完善得 12(不含)-16(含)分; 对各种突发情况应急处理方案一般、应对措施一般得12分。 | |||
服务承诺 | 10分 | 服务承诺系统全面、科学合理,得8(不含)-10(含)分; 服务承诺较完整、较科学,得6(不含)-8(含)分; 服务承诺不完整或不尽合理,得6分。 | |||
2.2.4(3) | 评标价(20分) | 2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2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
2.2.4(4) | 其他评分因素 (30分) | 业绩 | 10分 | 近三年内(2020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提供1个100人以上的团体体检项目合同协议书得2分,最高得10分。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如果不能体现与业绩要求有关的数据信息的,还应提供由业主单位出具的能够体现与业绩要求有关的数据信息的证明复印件(加盖业主单位章))。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 |
技术人员 | 20分 | 投标人配备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执业医师,每有1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加2分,加至标准分值止;(相关专业包括外科、内科、眼科、耳鼻喉科、超声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及妇产科)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分。 | |||
合计 | 100分 |
注:1.各分项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算术平均值,评委打分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缺项则该项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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